一、網絡構成
、 通訊報導網絡分級構成,一是公司網絡;二是部門(單位)網絡。
、 公司網絡由公司通訊員和部室宣傳員組成,歸思政部領導,依據實際情況不定期調整通訊員組成并統一安排部署報導任務。
、 部門(單位)網絡歸屬黨支部及各部門領導,及時完成部門的通訊報導及宣傳工作。
二、通訊員的權利和義務
、通訊員必須由政治、思想、業務和文化素質較好、熱愛通訊報導工作、并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的職工擔任。
、通訊員的權利有:一有參加通訊報導培訓的權利;二有參加部門級生產會議的權利;三有向公司提出建設性意見的權利;四有了解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及發問的權利,各部門負責人要對通訊報導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通訊員應盡的義務有:一積極報導發生在本公司、本部門有新聞宣傳價值的事件,亦可及時將宣傳報導線索提供給公司思政部或本公司、部門其他通訊員;二每月至少投篇以上的新聞稿件;三按時完成公司思政部布置的其他采訪及宣傳報導任務;四為公司宣傳工作的開展獻計獻策,促進公司宣傳網絡的發展;五自覺提高個人寫作技藝,加強自身業務水平。
三、對外通訊報道
、大力開展對外通訊報道,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向社會宣傳我公司的工作動態、精神面貌以及社會對供電工作所關注的事宜,力爭實現全公司大的動態“報刊、網絡有載、電臺有聲、電視有影”,為我公司創造良好的外部輿論環境。
、對外報導我公司稿件,需經公司思政部、黨總支審校、簽章發稿。重要稿件應經思政部、公司分管領導、黨總支三級審校。
四、通訊報導工作考核
、通訊報導工作納入月度考核。
、思政部每半考核各黨支部(部門)通訊報導工作一次。
、思政部對各黨支部(部門)的通訊報導情況及用稿情況每月在政工例會上通報。
、思政部負責作好度總結評比工作,發放新聞稿酬,評選好新聞若干篇,評選優秀通訊員、通訊報導工作先進集體及支持通訊報導工作的好領導若干,并給予表彰獎勵。
五、獎勵制度
、稿酬獎勵辦法:
被《供電報》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倍。
被省級和地市級新聞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倍。
被國家部委級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倍。
被國家級新聞單位采用的稿件,內部獎勵為稿酬的倍。
《創建工作簡報》所采用的稿件,稿酬以每篇簡訊元,消息、通訊、評論每千字元計發,各支部獎勵自行制定。
對報導失實的稿件,取消獎勵。
、同一篇稿件,被數家新聞單位采用,其中一篇按相應倍數兌現,其他各篇按稿酬額%兌現。
六、附則
、本辦法由思政部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實施,原《供電公司通訊報導管理辦法》(修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