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費用管理辦法
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中心成本費用控制,強化全員成本意識,嚴控不合理開支,增強財務約束能力,使中心財務管理工作更趨程序化、規范化、精細化和預算化,特制定本辦法。
二條:中心成本費用管理工作應遵循“成本效益、統一管理、監督制約、依法合規”的整體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各成本中心都應樹立成本觀念和成本意識,在設備采購、基本建設、行政管理、后勤服務等涉及資金投入方面,必須充分考慮“投入產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復建設、不計成本、不重效益的隨意行為。
、統一管理原則。按照財務統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關聯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計劃投資工作,由中心計劃財務部門統一管理與協調。各部、噬本費用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
、監督制約原則。根據中央部門預算管理的要求,通過預算分解、定額包干、適度獎懲、財務監控的手段,達到監督制約的效果。各部門班子成員應對部門成本費用進行監督管理。
、依法合規的原則。中心各項財務管理活動和行為必須依據和遵照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辦事,做到依法理財,照章辦事。
三條:中心成本費用項目按性質分為變動費用和剛性費用(相對)兩類。對變動費用實施定額包干管理,對剛性費用實施監控約束管理。
四條:實施監控約束管理的成本費用有工資總額,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障費,勞動保護費、住房公積金、防寒取暖費、防暑降溫費,保險費、綠化保潔費、水電消耗、各類稅金及附加等項目。
五條:實施定額包干管理的成本費用有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修理費、燃料動力、器材配件、運輸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等項目。
六條:剛性費用實施監控約束管理,由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全預算批復,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具體指標,報中心批準后實施。變動費用實施定額包干管理,由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全預算批復及歷數據采取“零基預算”與“定基預算”相結合方法編制,報中心批準后實施。
七條:計劃財務部門在編制全預算時,根據預算批復情況,考慮中心生產運行實際,預留部分機動經費作為中心總預備費,以應對臨時性、專題性、實發性、大額性的相關經濟事項。動用總預備費,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計財部門匯同其他職能部門初審后,報中心批準后方能實施。中心領導的相關費用實施單列,在定額以內使用。
八條:對各項變動費用定額包干的具體說明
、差旅費:核算各部、室員工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部門核算指標中不含境外培訓和專題性考察發生費用)凡涉及一個以上部、室員工同出差、培訓、考察時,一般按出差人數平均分攤出差費用,分別計入各自所在部、室變動費用指標內。(具體報銷規定參照《中心差旅費開支管理暫行辦法》及《總局財務司轉發財政部、外交部關于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公費:核算各管理部門辦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應列入“辦公費"科目的費用。不含業務部門的辦公費用(在“業務費’’科目核算)。集中采購、倉庫發放的辦公用品,入庫時統一計入采購部門的辦公費用,月末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倉庫提供的出庫統計表,分別計入各領料部門的變動費用指標中,并相應沖減采購部門的變動費用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