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綿陽最低工資多少錢?綿陽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綿陽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近日,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綿陽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根據方案,調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7.4元。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我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7月調整的,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4元。三年多來,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城鄉居民收入明顯增長,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有利條件。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對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生活水平、促進一線職工工資增長、提振城鄉居民消費需求、培育消費新亮點與拉動內需等具有重要作用。
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及差異、影響最低工資標準相關因素變化、我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及調整情況和其他市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并結合我市物價上漲的實際,我市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方案,此次最低工資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每日75.86),比2015年上漲了270元(每日12.4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7.4元,比2015年上漲了3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單位為大家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綿陽2018最低工資標準上漲
綿陽市人社局昨日公布了
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
?
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有關事宜
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將從現行的1380元上調為1650元
該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綿陽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7月調整的
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4.4元
此次最低工資調整后
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每日75.86)
上漲了270元(每日12.46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7.4元
上漲了3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
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特別要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每當政府出臺什么跟錢有關的事兒
我都緊張兮兮的生怕錯過了虧了我的錢自小編看到這個消息后一直在琢磨著:
最低工資標準對我有什么影響?
是不是意味著工資要漲了?
還是社保要多交錢了?
首先
我們必須明確一個概念
?
什么是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注意!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如果你認為自己工資遠高于最低標準
自己就和這份榜單無關了的話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不得不承認
最低工資標準確實與一些人群關聯度不大
但如果你是以下這些人群
即使你的工資高于最低工資標準
你仍然會受其影響!
最低工資標準影響三類人群
具體來看最低工資標準
主要對以下三類人群有重大影響
1、基層勞動者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貧困及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讓這些人的工資水平能否應付得了最基本的生活。
生活中有很多基層勞動者,包括清潔工搬運工、修理工、推銷員、服務員、鐘點工、傭人等,這些人群的工資收入往往處于社會的最低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主要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也最能影響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2、銷售崗位人員
在很多企業中都設有銷售或推銷等崗位,從事這些職業的員工的基本工資往往就是當地的最低工資,大部分收入是由銷售提成構成的。
如果銷售業績不理想,那么有可能就只能拿到最低工資。因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這些銷售崗位人員來說也有較大影響。
3、小企業員工
有一些運營不規范的小企業,雖說給員工發的工資并不低,但是員工的社保、公積金都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
對于員工來說,雖然說到手的工資多了,但實際上卻吃了大虧,利益受到了損害,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他們也有影響。
如果你以為這就完了
那你就太單純啦
最低工資標準還會影響
你的工資、社保公積金and帶薪休假!
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者上漲緩慢
會影響員工的哪些利益?
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1、加班費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2、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5月1日起,深圳按新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由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00元/月,即失業人員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1704元/月(2130元✕80%=1704元/月/人)提高到1980元/月2200元✕90%=1980元/月/人)。
3、到手工資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得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4、社保公積金待遇
本市目前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的最低標準就是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不上調,很多按最低標準繳納公積金的企業職工就吃虧了。
5、休帶薪假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么你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放緩或是幅度下降,意味著整個經濟表現不佳,企業的生存環境惡化,實際經營利潤也會受到壓縮,在這種狀況下員工的待遇也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