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通俗了理解是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包不包括社保,從現行法律規定來說,是包含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的整理介紹。
一般來說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保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的問題。勞動部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17條規定: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保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代繳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因此,具體還應當結合當地的法規來來認識。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適用最低工資標準。具體來講,最低工資標準只適用于在崗職工,它不適用于退休人員、內退職工、待崗職工和下崗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