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紀委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篇1】
按照市紀委組織部《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濱海新區紀委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自查。經過認真自查,我委選人用人工作中未發現《通知》中所列的重點問題和其他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問題。
濱海新區紀委在選人用人的工作上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于嚴格紀檢監察機關選調錄用干部標準和程序的意見》等法規文件,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選人用人,推動形成科學規范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為紀檢監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區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同志對選人用人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抓,責成辦公室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在區紀委常委會上定期對中央和市委、區委關于選人用人工作制度進行傳達學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結合委局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強選人用人工作的宣傳教育,樹立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齡取人的用人導向,在選人用人工作中不搞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堅持合理的干部調整頻次,把優秀的干部提拔到適應的崗位,做到人盡其才。工作中,堅決杜絕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營造了良好的選人用人氛圍。
三是嚴格執行政策法規。在提拔干部工作中,嚴格依照、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紀檢監察干部選用標準,切實做到任職資格把關嚴、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嚴、執行干部交流回避掛職政策嚴、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嚴,嚴防問題的發生。加大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治理力度,按照中央紀委和市紀委有關要求,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的規定,按照編制設置機構、配備干部。
2017紀委選人用人工作自查報告【篇2】
根據《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對20xx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機構改革我辦成立后,在機構組建之初,我辦領導班子對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從著力搭建一個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朝氣蓬勃的行政機關為切入點,共選拔任用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級干部2名。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辦切實做到了堅持原則,履行程序,遵守規定,嚴明紀律,確保了干部順心、職工滿意、組織滿意。在職數和職務方面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執行,未出現超數配備和違規提高職級待遇等問題,在干部報告、預批、備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實,做到了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展選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學習認識,領會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精神實質
本著領導干部要熟悉,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則,一是主要領導以身作則帶頭學,深刻理解、全面把握《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規范和監督領導干部用權行為暫行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堅持做到學深、學透、學扎實,并與踐行科學發展觀和開展創先爭優、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推動工作。二是組織科級干部深入學,重點抓好科級干部和從事組織人事工作干部的強化學習,特別是把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為加強部門自身建設,提高組工干部個人素質的必修課,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步,學用結合。三是組織各級干部集中學,重點對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我市《貫徹〈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及《蘭州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干部選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
結合我辦機構新組建成立的實際,辦黨組切實從完善各項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入手,嚴格規范選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辦首先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制定了《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認真落實了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另一方面,進一步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辦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干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干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選準用好人。
(三)嚴行程序規范,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結合部門新成立的實際,班子成員就調配干部、組建內設機構等工作進行了分工,提出了具體要求,在調配干部方面明確調配干部的身份、專業知識、業務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門工作實際;在組建內設機構中明確各處室職責,統籌考慮干部的年齡結構、知識層次、任職時間和職務,做到科學選人用人。目前,我辦推薦提拔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薦提拔過程按照《條例》規定及市委組織部要求的各項程序進行。一是堅持原則,明確用人導向。辦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上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嚴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總體要求和選任干部的根本標準,不搞任人唯親、不以人劃線、不以領導個人好惡劃線,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堅持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二是嚴格按照干部選拔條件選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做到提拔推薦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質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業務,又要符合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根據各崗位職責和干部特長進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崗相適,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把好民主推薦關、考核考察關、任前公示關、討論決定關、任命關五個關口,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錯、執行程序一步不讓,通過切實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一步體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平與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點
從自查的情況看,我辦在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狀況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機構新設,選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較單一,調配任用仍占主導地位。二是目前因機構新設立不久,我辦未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進行競崗和輪崗。三是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為推動全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臺階,結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將著重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錄、競崗等人員選拔任用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機關干部在一個崗位工作滿三年以上原則開展輪崗。三是要加大對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從選拔任用對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絕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四是要繼續深入開展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不斷加強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自身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