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學校校園欺凌自查報告一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江寧區教育督導室《關于全區各學校學習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現就此活動做一個自查報告如下: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
我們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領導,科學部署
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并責任分工明確。具體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定《銅山中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對《銅山中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中督促班主任、保安、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范器械;保安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
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
(一)、完善制度。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二)、開展教育。學校集中對學生開展了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關工委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三)加強預防。學校加強對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今年5月,學校對所有的校內監控攝像頭和顯示屏進行了更換。開展了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并同時加強了心理教師的隊伍建設。
四、專項治理效果
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效果明顯,特色突出,學校法制安全教育全面,校風正學風濃,學生行為規范,身心健康。自活動開展以來,學校沒有發生過一起校園欺凌事件。
五、存在的不足與需要完善與規范的工作。
經過第一階段的校園欺凌專項工作治理整頓,校容校貌煥然一新,新學期新氣象,在第二階段專項治理工作中,學校會將校園欺凌工作繼續融入到課堂教學、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規活動中,更加深入細致的做好這項工作,建設陽光校園、平安校園。
學校校園欺凌自查報告二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關于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的通知》(鄭教明電〔2016〕333號)要求,根據上級的精神,我校對圍繞法制專題教育、規章制度完善、開展自查自糾、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四個方面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和總結,現將自查總結如下:
(一)扎實開展行之有效的專題教育。我們堅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礎作為專項治理的首要環節來抓。我校利用紅旗下的講話、學生集會對全體師生進行以“反校園欺凌,建平安校園”的主題教育活動。在行政例會上由校領導組織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為進一步做好校園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學校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校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科任教師都具有很強的安全意識。還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形勢,把涉及校園欺凌安全的各項內容進行認真分解落實到人,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諉,從而形成了學校教職員工齊心協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四)建立校園欺凌事件臺帳。為了及時快捷地開展工作,學校成立相關的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臺帳,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今后,我校仍將進一步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不斷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學校校園欺凌自查報告三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我校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開展“校園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
暑假前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對校園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臺賬,對校園欺凌治理專題教育活動情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
三、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情況
1、開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主動邀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制教育。
2、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文件及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充分利用校會、家長會、校園網、校內電子屏、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
4、暑假前和開學后,召開一次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班會、舉辦一次專題升旗儀式、組織一次專題講座,集中向師生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及預防措施,不斷推進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情況
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和疏導;學校要設立校園欺凌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面向全體學生公布救助電話并明確負責人,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凡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