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印發《關于在“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中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紅辦發〔2015〕66號)要求,為切實解決當前一些領導干部身上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結合本系統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治理的主要內容
治理的主要內容是做事不負責、遇事不擔責、守土不盡責等“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特別是對日常工作中反映比較突出的“思想懈怠不想為、能力低下不會為、工作不實不愿為、消極逃避不作為、效率低下慢作為、膽小怕事不敢為、空喊口號假作為、盲目決策亂作為”等具體表現,重點進行查擺治理。
(一)對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落實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制度未健全完善,管理出現“空白區”或者無人管、管不了的;貫徹落實措施不力、決策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落實中央及省州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中沒有大局意識和執行意識,不結合供銷部門實際,執行應付化、一般化的;在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中學習領會精神不夠、改革思想認識模糊,落實中央和省州精神不力、改革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
(二)在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闖出一條跨越式發展的路子,實現“三個定位”和“一個中心、五個示范”戰略目標中,不認真落實“美麗家園”“、“一個試點、三大平臺”等工作任務,不認真履職盡責,不主動思考、想辦法、出主意,怕擔風險,畏首畏尾,有難度的事不愿干,有風險的事不敢干,沒先例的事不肯干,沒有完成所承擔任務,影響工作推進的;供銷社工作不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大局,結合部門行業履職不到位、出現工作失職瀆職的;在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和省州發展戰略中把握大勢不夠,不主動作為,延誤供銷部門和系統發展機遇的;
(三)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視、不研究、被動應付,缺乏有效措施,沒有“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的決心,沒有直面深水區攻堅期的勇氣,特別是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措施和責任不落實、推進不力、工作嚴重滯后,貽誤事業發展的;改革過程中,不遵循改革規律,不遵守工作程序,形成改革遺留問題,造成社有資產流失,損害集體利益和影響社會穩定的;
(四)不主動研究改善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制度和措施,不能有效發揮減輕企業負擔、推動經濟發展積極作用的;不依法行政,違法亂紀,辦事互相推諉扯皮的;行政行為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規范和管理規章制度要求,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對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供銷社社有企業深化改革不到位、監管和服務不到位,造成社有企業轉型升級步伐滯后的;
(五)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狀態,紀律松散,工作時間庸懶無為的;不用心思考工作,消極怠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認真履職,該管不管或放任不管,玩忽職守的;該批辦、交辦事項不認真、不及時辦理,該限時辦結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貽誤工作的,特別是被投訴、反映查實的;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思想不轉變、作風不深入、主動作為、勇于擔責不夠的;
(六)不堅持問題導向,在全面深化紅河州改革實踐中不能有效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注重深入基層一線、深入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對群眾反映強烈、上級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問題,在職權范圍內不及時解決的;不敢正視問題,不能正確解決問題,因措施不力導致問題重復出現,沒有明顯改觀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沒有站在供銷合作社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是新形勢下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的高度,缺乏上進精神、創新精神,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不結合實際制定的;
(七)不主動調研、深入思考,不思進取、安于現狀,工作打不開局面的;不想事、不干事,無特殊原因,簽訂目標責任完不成的;工作連續兩次被上級部門點名批評、問責或責令整改的;掛鉤聯系重大項目建設、“美麗家園”建設等中心工作,不能及時有效完成或對總體工作造成影響的;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存在的不為民、不務實、不作為、不擔當、不上進、不干凈、不改革、不創新的;
(八)工作被投訴、舉報,并經核實違反規定的;怕得罪人,班子成員或分管下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州委實施辦法、省委“六個嚴禁”、紅河州領導干部“十個不準”等規章制度,不能及時制止,被紀檢部門查處的;班子成員或分管下屬嚴重違紀違法,知曉后沒有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沒有及時制止、查處的;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借改革之機侵吞社有資產或謀取暴利的;
(九)在職責范圍內監管不力、處置不當,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擔責任、不敢果斷決策,導致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和惡劣影響的;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出現項目資金貪腐、安全生產事故、非正常上訪影響嚴重的;
(十)其他不作為、不擔當的情形。
二、治理的方法措施
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通過“進行一次思想發動、開展一輪談心談話、組織一次自查自糾、進行一次集中調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規章制度”等辦法措施,綜合施治、對癥下藥,切實解決本系統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
(一)進行一次思想發動(7月25日前)
由黨組書記、主任講專題教育黨課,按原來的計劃開展“三個專題”學習研討、深入學習弘揚楊善洲精神和學習高德榮同志等先進事跡,著力解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存在的問題,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純黨性,通過主題發言、撰寫心得體會等方式,廣泛深入開展一次思想發動,筑牢思想“總開關”。重點學習好《*談治國理政》《系列重要講話讀本》《*關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論述摘編》《*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論述摘編》《*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等系列重要講話,以及今年年初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開展楊善洲、高德榮、李文勇等先進典型教育和李云忠、楊躍國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做到學先進,知敬畏,找差距,查問題,促整改。通過深入開展思想發動,理清工作思路,加快推進經濟轉型發展和聯系服務群眾“零公里”工程等工作,切實解決本系統領導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貧血”、精神上“缺鈣”、行動上“乏力”等問題,筑牢“為官有為”的思想基礎,教育幫助那些存在“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的干部正視問題、改正問題,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思想發動開展情況8月1日前報州委組織部。
(二)開展一輪談心談話(7月30日前)
黨組做好統籌安排,形成具體的談心談話時間表,及時啟動開展談心談話工作。談心談話采取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談,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談的方式進行。談心談話要突出針對性,緊扣“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十種情形”的具體表現,靈活采取綜合分析平時了解掌握情況、征求部門和系統意見、干部群眾信訪舉報、服務對象投訴、社會輿論反映、各種考核評議結果、隨機調研和監督檢查情況,以及其他信息來源等多種手段,準確了解掌握本單位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要把問題談深談透、堅持邊查邊改,對那些存在“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的,要“斷喝一聲、猛擊一掌”,該指出的指出,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誡勉的誡勉,并督促抓好整改;建好談心談話工作臺賬,談話的內容、查擺出來的問題、下一步的工作意見建議、整改措施等要注意歸檔保存。談心談話工作結束后,黨組及時形成開展談心談話工作的情況報告,于8月5日前報州委組織部。
(三)組織一次自查自糾(8月30日前)
在進行一次思想發動、開展一輪談心談話的基礎上,采取自己找、上級點、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對照“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的“十種情形”,認真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并發放征求意見函,廣泛征求系統干部職工意見建議。根據自查自糾及征求意見情況,重點查擺談心談話中指出的本單位及領導干部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問題小整改、邊整改邊反彈等情況,是否出現新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對于存在上述問題的,要限期整改,跟蹤問效。要堅持從嚴從實原則,對不聽招呼、我行我素、屢教不改的,配合有關部門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綜合運用函詢誡勉、行政問責和給予離崗鍛煉、調整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辦法措施,嚴肅進行組織處理。發現的典型案例,及時采取內部通報、媒體公開等形式加以曝光,發揮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用。開展自查自糾情況報告,于9月5日前報州委組織部。
(四)進行一次集中調研督查(9月30日前)
黨組要將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納入專題教育重點督查內容,定期開展隨機調研督查,對本單位本系統進行一次隨機調研督查,對反映問題較多,增加調研督查頻次,限期整改和跟蹤問效。對調研督查中發現問題較多、治理不力的,要專題研究,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整治。黨組要牽頭抓總,對調研的方式、時間安排、責任分工、人員抽調進行統籌部署,對調研掌握的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綜合性的情況報告;領導干部要以上率下,帶頭進行督促落實,重點結合談心談話分工安排,對所負責談心談話的科室進行調研督查;黨組開展集中調研督查的情況報告,10月10日前報州委組織部。
(五)健全完善一套規章制度(12月底前)
要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簡便、邊學邊查邊改的原則,圍繞防止和杜絕“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對現有制度進行廢、改、立,從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上注重作風建設制度的系統性,使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系統配套。制度訂立要具有可操作性,明確具體、求實管用,做到成熟一個,訂立一個;要健全完善程序規范,建立健全黨組責任清單和程序規范,健全完善權力清單,規范法定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明晰崗位職責、服務標準和能力要求,著力引導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適應“為官不易、為官有為”新常態,養成“在位有為、必須作為”新習慣;要嚴格監督執行,建立務實管用的監督落實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制度執行中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使工作運行更加規范化、常態化,不斷提高作風建設科學化水平。堅持不開“天窗”,不留“后門”,“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要把“進行一次思想發動、開展一輪談心談話、組織一次自查自糾、進行一次集中調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規章制度”有機結合起來,通過思想發動,教育轉化一批;通過談心談話,警示提醒一批;通過自查自糾,調整處理一批;通過集中調研督查,查處糾正一批;通過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約束一批,真正把本單位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治理好。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高度重視,黨組對在專題教育中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認真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黨組書記率先垂范,既要把自己擺進去,又要當好組織者、推動者。領導班子成員要各司其責,積極抓好分管科室的治理工作。要通過隨機調研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對本單位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力度,推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精心組織,認真抓好整改。要緊密結合專題教育四個“關鍵動作”開展治理工作。專題黨課要講清楚“為官不為”的具體表現,進行深入細致的思想發動;專題學習討論要把治理“為官不為”納入重要內容,深刻認識其嚴重危害,引導為官有為;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前要認真梳理“為官不為”問題整治情況,會上要實事求是做出說明,會后對沒有整改的問題要分析原因提出進一步整改的具體措施;立規執矩和整改落實要把治理“為官不為”問題作為重要方面,列出問題清單,認真抓好整改。
(三)樹立先進,抓好輿論宣傳。要著力凈化政治生態,嚴格落實好干部標準,激勵和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多宣傳表彰主動作為、敢于擔當、勤廉從政的先進典型,為想干事、能干事、干實事的黨員干部營造良好環境。要加強輿論引導,充分運用州社紅農網,配合州級媒體,加大對本部門和系統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宣傳報道力度,及時交流好做法好經驗,公開曝光和披露反面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四)緊扣進度,按時報送材料。此次專項治理時間緊任務重,州社專題教育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人員要認真按照“思想發動、談心談話、自查自糾、調研督查、建章立制”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及時將工作情況形成報告報州委組織部組織一科(聯系電話(傳真):3730412,3725449),同時,對工作開展過程中的文字、圖片、視頻等各類資料建好臺賬,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