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多地公布了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執行標準。
成都市
2020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在5%-12%的范圍內,確定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3681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執行以下標準: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78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
月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
自貢市
2020年度,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單位和個人在5%~12%間確定同一比例進行繳存。
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54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689.8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65元。繳存基數保留到元,繳存額保留到分。
攀枝花市
依據攀枝花市統計局公布的 2019年攀枝花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攀枝花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不得高于21023 元/月,單位和個人最高繳存額各不得超過 2523元/月。
瀘州市
2020年度,瀘州市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月繳存基數為職工2019年的月平均工資。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8695元;繳存基數下限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瀘市府發〔2018〕44號)規定執行,即: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
綿陽市
2020年度,綿陽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
月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上限執行標準為18881元,月繳存額上限2265元;下限在市政府公布最新執行標準前暫按2018年最低工資水平1650元執行,月繳存額下限83元。
廣元市
2020年度,廣元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
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根據廣元市統計局《關于發布2019年全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和廣元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廣府發(2018)19號),2020年全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8775元,月繳存額為4506元;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月繳存額為165元。
遂寧市
2020年度,遂寧市所有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最低不低于5%。
月繳存基數為職工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但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6932元,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650元。
樂山市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一年度樂山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和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額計算,2020年度樂山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767元,下限為1650元;2020年度本市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最高各為2372.04元,最低各為83元。
南充市
2020年度,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低于5%。
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413元,下限為1650元。月繳存額最高為4660元,最低為166元。
達州市
2020年,達州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超過15396元,不得低于1650元。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其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執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執行。
涼山州
2020年度,涼山州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0372元,下限為1650元。
各地明確,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