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四川地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具體的提取條件和所需材料《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都有規定,例如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
一、申請條件
繳存人離退休。
二、申請材料
1、離、退休證或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繳存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憑本人身份證辦理;
3、本人身份證;④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備注:配偶代辦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單位經辦人代辦須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以及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委托其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供委托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的有效委托(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以及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無聯名卡的托管戶應提供提取人含具體開戶銀行信息的銀行儲蓄卡(存折)。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按文件要求在相關資料齊備的情況下,單位經辦人或繳存人提供要件到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申請辦理。
2、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核對材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應予以受理,對申請事項符合要求的,中心支付公積金到繳存人申請的銀行賬戶。對申請事項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
四、辦理地點
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都市順城街廣電國際大廈6樓)。
五、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擴展資料
依據《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三條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的;
(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第二十條 身份證明: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身份證;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托辦理的,代辦人應當有委托人的有效委托,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四)單位統一辦理職工提取的,應當提供單位和經辦人有效證明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第二十一條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收據;
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款發票;已抵押給按揭貸款銀行的,需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按揭貸款發放憑證;
(二)購買再交易住房:房屋交易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房屋交易手續費發票;
(三)購買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濟適用房: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和專用收據;
(四)購買拆遷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第二十二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建房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文件(經鑒定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第二十三條 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合同、住房貸(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銀行出具的還貸明細。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當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第二十四條 租房自住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一)承租商品住房,應當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復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權證復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暫時未辦理房屋產權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復印件;
(二)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應當提供租賃協議和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
(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四)法律法規確定的其它文件。
辦理流程
Step 1:單位經辦人或繳存人提供要件到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申請辦理
Step 2: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Step 3:提取
三、辦理時間
法定辦理總時限:1 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總時限:1 個工作日
四、辦理條件
(一)房屋條件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次性購買自有產權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一次性購買自有產權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以內一次性購買自有產權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繳存人及其配偶一次性購買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濟適用房
(二)時間條件
1. 購買新建住房
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以內自有產權新建住房的,2015 年 5 月 3 日后登記備案的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外自有產權新建住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五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濟適用房的,應自取得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起 12 個月以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 購買再交易住房
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再交易住房的,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 12 個月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外再交易住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所購房為再交易住房的,在提取申請前 6 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繳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滿 6 個月后,五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