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8月起,調整辦理企業單位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詳情如下:
一、企業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9年度工資總額的月平均數確定,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
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8870元)的3倍;最低繳存基數按2019年度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3322元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繳存比例降至低于5%下限和緩繳的,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
四、調整后的繳存基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本次調整辦理時間為2020年8月1日至9月10日,各單位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