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住建局下發《關于調整寧波市市區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的通知內容如下:
為做好寧波市市區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等規定,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同級人社部門、組織部門、財政部門核定的,按同級人社部門、組織部門、財政部門核定口徑計算;企業和其他組織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設定上限和下限,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0972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19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2010元。本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若市政府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則標準調整后新開戶繳存職工在次月起按調整后標準執行。
三、繳存單位和職工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四、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時須提交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職代會或工會討論決議及申請報告,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五、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經職工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準,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但職工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為一年,到期后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上述申請受理時間截止至2020年7月18日,申請資料領取和申請受理地點:寧波市解放南路166號三樓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咨詢窗。
六、2020年度各繳存單位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的時間為6月24日至7月18日(托收日暫停辦理)。單位應先辦理年度基數及比例調整,再辦理本單位變更業務。
七、各單位申報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方法:
(一)網上申報
(1)使用網銀盾的單位,可通過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首頁“單位注冊用戶”入口登陸(http://gjjwt.nbjs.gov.cn:7001/gjj-wsyyt/yyt.html,下同),輸入單位信息(初始密碼為協議號后六位或托收銀行賬號后六位,下同)后,進入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2)未使用網銀盾的單位,可通過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首頁“非單位注冊用戶”入口登陸,輸入單位信息并錄入手機號碼通過驗證后,進入系統進行網上申報;若信息有誤,單位經辦人需攜帶《單位經辦人信息變更表》和身份證,到市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或服務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二)窗口申報
暫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單位,可到市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或服務網點辦理申報手續。
八、市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和服務網點的業務受理時間:
(一)市中心辦事大廳(解放南路166號3樓)
業務受理時間 8:30—16:45
(二)市行政服務中心(寧穿路1901號3樓F區 )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三)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蕙江路567號2樓E區)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45
(四)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部(中山西路218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五)農業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部(彩虹北路88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六)中國銀行海曙支行(解放北路11—13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40—11:30,下午13:00—16:30
(七)中國銀行東城支行(和濟街7—9號)
業務受理時間 8:40—16:30
(八)中國建設銀行城建支行(中山東路1996號)
業務受理時間 8:30—16:45
(九)交通銀行寧波海曙支行(解放南路29號)
業務受理時間 9:00—16:00
(十)寧波銀行天源支行(解放南路135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十一) 中信銀行江東支行(百丈路176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十二)浦發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部(江廈街21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十四)鄞州銀行營業部(民惠西路88號)
業務受理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九、涉及基數調整有關事項可在寧波建設網(http://zjw.ningbo.gov.cn/)查閱。
各單位收文后,應抓緊時間辦理相關手續,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年度調整工作。單位未按時調整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本通知規定對其進行調整,即不到下限的一律調整到下限的繳存基數。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