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寧波地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提取條件
寧波各類情況下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提取材料
寧波公積金購買商品房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現房未做房產證,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商品房銷售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流程
1、提出申請;
2、單位審核
3、辦理提取手續。
4、管理中心審核。
5、提取人辦理支付手續。
提取額度
商品房
1.購買商品房現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當月之前公積金余額,并以已付款為限。
2.購買商品房期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合同約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積金余額,并以應付款為限。
全額提取
提取時間
寧波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限
提取業務除節假日外全月辦理,銷戶提取應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后方可辦理。
寧波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
一、優先支持租房提取繳存職工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的,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月度提取限額;
對于利用租房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年內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繳存職工在浙江省外購買商品住房,購房者或配偶不在購房所在地工作或不系該地居民,購房者父母或子女不系購房所在地居民,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
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寧波市行政區域外)繼續繳存、封存未滿6個月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后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受理審核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與市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聯網核查商業住房貸款還款信息,對不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的,一律不得提取。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進行行政處罰并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黑名單,失信人員3年內,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條件:
職工個人賬戶轉移: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市本級以外的,可到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備注:單位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18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申請材料:
職工個人賬戶轉移單位提供:
寧波大市范圍內
1、職工個人賬戶在大市范圍內轉移需提供的材料: 填妥并加蓋轉出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一式四聯)。
寧波大市范圍以外
需提供材料:
(1)填妥并加蓋轉出單位印章的一式四聯《寧波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出申請表》
(2)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異地轉入確認書》。
管理中心對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在《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加蓋有受理日期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專用章”。返還轉入單位和轉出單位各一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注意:如轉入地中心已接入全國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的,職工可直接到轉入地中心辦理轉入手續。
辦理單位: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管理部
咨詢電話: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