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的政策,綜合考慮疫情影響和優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經北京市政府批準,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月繳存基數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27786元。
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無需提供材料進行審批。繳存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于規定的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同繳存比例對應不同月繳存額上限。凡超過上限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后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