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北京地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要件清單 | ||||
提取原因 | 材料名稱 | 規格 | 份數 | 備注 |
購買 本市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 本市二手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房產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契稅完稅憑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 外省市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異地購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社保繳費證明 | 原件 | 1份 | ||
購買 外省市二手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房產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契稅完稅憑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異地購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社保繳費證明 | 原件 | 1份 | ||
商業貸款購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借款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首付款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房合同 | 復印件 | 1份 | ||
公積金 貸款購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大修、翻建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產權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大修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材料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自建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宅基地批復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購買材料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離休、退休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提取本人賬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離、退休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提取本人賬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無自有住房證明 | 打印件 | 1份 | 提取申請人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并開具 | |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授權書 | 打印件 | 1份 | 提取申請人填寫并簽字 | |
結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婚證明。 | |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發票或者收據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結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婚證明。 | |
遭遇突發事件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單位或者街道出具的遭遇突發事件、生活困難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近親屬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近親屬關系主要指配偶及直系血親。 | |
死亡提取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死亡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繼承關系或者受遺贈關系證明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證明主要包括公證書、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及調解書等。 | |
在北京市以外租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
租房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發票應當事地稅部門或者地稅代征點開具。 | |
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證明 | 打印件 | 1份 | ||
結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婚證明。 | |
在北京市內租房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合同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
租房發票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發票應當事地稅部門或者地稅代征點開具。 | |
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 | 原件 | 1份 | ||
結婚證 | 原件及復印件 | 各1份 | 若提取申請人配偶提取,須提供結婚證明。 |
職工出境定居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戶口注銷證明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戶口證明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 原件 | 1份 | ||
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 提取申請書 | 原件 | 1份 | |
身份證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
人民法院判決書 | 原件及 復印件 | 各1份 |
提取流程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
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流程詳情
提取額度及頻次
可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
(1)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準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購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無論是哪種情況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提取時限:提交申請后三天內到賬。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采取轉入個人銀行儲蓄賬戶的方式,特殊情況下,可以通過所在單位銀行賬戶轉付。
由單位轉付的流程為:經職工個人同意,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部審批后,單位可辦理通過單位銀行賬戶轉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業務。單位在管理部辦理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業務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將公積金提取金額劃入單位銀行賬戶,由單位轉付職工個人。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 或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