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請準備好材料:
一、辦理所需
貸款合同原件
銀行出具的現時貸款對賬單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單身不需要)
二、銀行取錢所需
完成辦理后的申請表和支取審批表
銀行卡
身份證
公積金存折
帶上以上所有材料后→
第一步:先到以下地點
福建省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鼓屏路142號)
福建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7年元月,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隸屬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內部設綜合管理科、歸集管理科、計劃財務科。核定事業編制16人,實有人數19人(其中勞務用工3人)。中心系省一級預算管理單位,管理費用由福建省財政廳核撥。中心主要負責省直在榕和中央駐榕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