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暫行)
注 意 事 項
1、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本人辦理提取,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辦理委托他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證委托書。
2、夫妻雙方提取(還貸)或配偶代領的,需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
3、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表可到公積金中心或徐州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欄中下載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4、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公積金的(僅限于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中應注明共有或各自占有的產權比例,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總額,并提供關系證明。
5、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房合同只簽署一個人姓名,只辦理購房人一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配偶擁有產權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6、提供的關系證明是指:公安、民政、衛計等部門制發的有效證照并能夠證明申請主體身份、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等信息的有效證件。
7、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擁有產權部分的購房款。
8、申請人不符合銷戶條件的,提取金額為百元以上部分,其余的應保留為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
9、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貸款本息尚未還清時,公積金余額除用于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0、職工提取公積金轉入本人公積金聯名卡(或簽約后的銀行卡)中,辦理還貸業務的,轉入還貸賬戶中。
11、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齊全的,即時申請,即時辦結。如有疑問需要核實的,在三個工作日給予答復。
12、本指南涵蓋業務事項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咨詢電話0516-12329。
13、采取違法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4、本指南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提取條件
購買商品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1.購買本市商品房,提供簽訂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購房發票、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合同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2.購買異地商品房,提供提取人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全款購房發票、取得一年內的本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無法提供的,可提供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代替該證)、身份證、購房所在地戶口本(或一年以上養老保險繳費憑證)、關系證明(僅合同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購買二手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1.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提供簽訂一年內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稅發票、本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合同、契約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提供簽訂一年內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契稅發票、40%以上(二次貸款提供50%以上)的首付資金監管存款憑證、中心認可的評估報告、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合同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3.購買異地二手房的,提供提取人一年內的《購買合同》、契稅發票、本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無法提供的,可提供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代替該證)、本人有效身份證、購房所在地戶口本(或一年以上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合同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4.購買60㎡以下二手房,非首套房的,暫停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提取條件
購買公有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簽訂一年內的《房地產買賣契約》、有效付款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契約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簽訂一年內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書》、產權備案證明、有效付款憑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合同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備案的相關材料和名單辦理提取業務。
提取條件
拆遷安置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簽訂一年內的《拆遷產權交換補償協議》、有效付款憑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關系證明(僅協議簽署多人姓名需提供,關系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關系)、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根據拆遷安置房項目備案的相關材料和名單辦理提取業務。
提取條件
自建自住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縣級以上規劃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翻建自住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縣級以上規劃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大修自住住房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離退休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批準的離、退休審批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經市勞動鑒定部門審批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或《殘疾人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非本市戶籍且戶口在農村(農業戶口),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戶籍所在地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非本市戶籍戶口簿(無徐州市遷移記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未再就業,且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市(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證明、三萬元以上醫療費收據(費用發生一年內)、單位或街道開具的生活特別困難證明、提取申請人與患者的關系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重大疾病范圍具體指:惡性腫瘤、白血病、嚴重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心臟瓣膜開胸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造血干細胞異體移植手術、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嚴重燒傷。
提取條件
被判刑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判決書載明刑期屆滿時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判決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兩名法官的執行公務證。
提取條件
出境定居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1.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代提配偶公積金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結婚證
2.中心以外的購房貸款(限一次性還清)提供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銀行允許還款證明、近六個月還款明細、本人身份證、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條件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職工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死亡人與繼承人身份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繼承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子女提取需提供公證書),有遺囑的還應提供遺囑。
提取條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房屋產權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戶口簿全體成員)無房證明、戶口簿、經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年度內一年的支付租金憑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本市無房且租房職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中心規定的一年房租額。
提取條件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符合提取條件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均為原件)
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或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職工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或公積金歸集銀行本人借記卡)、提取表(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