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茂名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茂名市公積金查詢官網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茂名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官網入口
茂名市公積金查詢 點擊進入>>>
茂名市公積金具體查詢方法:
1、持本人身份證及公積金卡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查詢;
2、撥打茂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咨詢。
3、可以到本人辦理公積金繳費的銀行查詢。
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統一管理,對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實行授權管理;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地址:茂名市光華南路151號中燃大廈第三層
電話:主任室:(0668)2831008 副主任室:2831058 人秘科: 2996311
中心前臺:2831051
郵政編碼:525000
網址:http://zfg.maoming.gov.cn/
二、茂名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1.新系統上線后,面簽實名認證環節很重要
面簽實名認證是指在我中心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職工到柜臺進行個人信息真實性驗證。
職工辦理面簽實名認證后,可以通過柜臺、網廳、微信、APP客戶端、12329語音熱線等服務渠道辦理個人業務,例如:查詢個人繳存明細、個人余額、個人貸款、個人還款等。面簽實名認證必須同時關聯職工本人銀行一類儲蓄卡。
目前暫支持茂名地區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五家住房公積金歸集銀行開設的銀行儲蓄卡。職工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關聯在上述銀行開設的銀行儲蓄卡而且不要求與個人公積金賬戶所屬銀行一致。關聯銀行儲蓄卡后,職工以后在中心辦理提取業務后,所提公積金直接轉入關聯儲蓄卡,可自由支配。
面簽沒有時間限制,職工需要辦理個人公積金相關提取貸款等業務時,同時可辦理面簽,如目前暫無支取無貸款不需要專程排隊辦理。
另外,我中心委托各繳存銀行指定網點辦理面簽,職工可選擇附近網點辦理。沒有辦理提取業務的職工,可自行安排時間到繳存公積金銀行網點辦理面簽手續。
新系統上線后,原有的住房公積金存折停止使用,也不再發放新的住房公積金存折。
2.新系統上線后,單位和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到這里
單位或個人辦理繳存業務的,可到單位或個人賬戶所屬的中心(管理部)或委托歸集銀行經辦網點辦理;個人辦理提取業務的,可到個人賬戶所屬的中心(管理部)辦理;個人辦理貸款業務的,可到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銀行網點辦理。
3.新系統上線后,加設服務窗口為職工辦理提取業務
新系統上線運行后,針對職工排隊辦理提取業務的現象,中心一方面加設服務窗口,由原來7個服務窗口增加到13個服務窗口,提高受理業務量;另一方面實行分類辦理提取業務,根據提取原因將提取業務分為三類再分由不同窗口受理,提高辦事效率。
4.新系統上線后,職工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等信息更方便
新系統上線后,我中心將陸續開通多種渠道方便職工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等信息,包括微信公眾號、手機客戶端、網上辦事大廳、12329語音熱線、自助查詢終端、中心(管理部)或個人賬戶所屬歸集銀行經辦網點柜臺查詢。
5.已辦理自動劃扣公積金逐月還貸業務的職工,在8月22日前要重新簽約
新系統運行后,原已辦理自動劃扣公積金逐月還貸業務的職工需繼續辦理本業務有時間限制,須于2017年8月22日前,請抓緊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銀行儲蓄卡到我中心或管理部重新簽約。在此期間若沒有進行重新簽約的貸款職工視同自動放棄該項業務,以后每月需自籌資金償還貸款。
6.新系統上線后,繳存單位有兩種方式匯繳住房公積金
新系統上線后,根據匯繳結算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兩種匯繳方式:
(1)“到賬通知(現金、支票、轉賬)”:單位經辦人(專管員)首先填寫《茂名市住房公積金匯繳登記申請表》,到柜臺辦理匯繳登記業務,然后攜帶《茂名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回單(匯繳登記)》到銀行柜臺以到賬通知(現金、支票、轉賬)方式進行匯繳公積金,我中心系統收到銀行反饋的到賬通知后,自動將資金分攤到個人賬戶,完成繳存公積金,而無需單位經辦人(專管員)辦理繳存入賬業務。
需特別注意的是,匯繳登記有效期限為15個自然日,同時在匯繳過程中,記得提醒銀行柜員要在半角狀態下輸入匯繳登記回單上的“銀行轉賬摘要”號碼,否則將導致資金無法到賬。
(2)“托收”針對的是已經和我中心簽訂《茂名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扣款協議》的繳存單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提前繳交當前月份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專管員)辦理匯繳登記后,系統將自動根據匯繳登記信息對匯繳金額提前進行劃扣,而不用等到托收日再進行劃扣。提前劃扣后,托收日系統不再對已繳月份進行劃扣。
②繳交過往月份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專管員)辦理匯繳登記后,系統將自動根據匯繳登記信息對匯繳金額進行劃扣,用于繳交過往月份公積金,而當前月份應繳公積金款項則在托收日再進行劃扣。
③補繳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專管員)在托收日前未能及時為新增人員辦理相關業務的,可在托收后辦理補繳登記業務,系統將自動根據補繳登記信息進行資金劃扣,從而完成職工補繳業務。
除此之外,
這些公積金業務知識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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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有要求
按規定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首套是指購房者或其配偶名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8.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具備有7個條件
(1)借款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般要求借款人申請借款時要年滿18周歲。具有茂名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含異地繳存);
(4)有購買住房的合同,合同上的買受人必須為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
(6)有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7)借款人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我市目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是45萬元
職工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4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具體到每宗貸款的最高額度要視貸款職工的償還能力、繳存公積金情況、公積金帳戶余額以及購房價格或抵押物價值等四種情況綜合確定。
10.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年限分兩種
貸款年利率:五年期以下為2.75%,五年期以上為3.25%。
11.住房公積金新系統上線后,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要這樣
借款人到銀行經辦網點提交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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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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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 (不通過→退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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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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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送借款合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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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復核抵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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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放款
12.7月1日起,這個規定要清楚
自2017年7月1日起,職工或其配偶在非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購房,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購房或償還住房貸款。
這里所指的購房時間是以職工已備案的一手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日期或二手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來確定。在2017年7月1日前的,仍按中心原提取管理辦法繼續
13.有多賬戶職工要并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每個職工在我中心只允許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若同一職工在我中心曾設立多個賬戶且未銷戶的,需要對多余賬戶進行撤并,以免影響職工辦理其他業務。
區別職工賬戶不同情況,分別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職工現在還繳交公積金的,到仍繳交公積金那個賬戶所屬的中心(管理部)或委托歸集銀行經辦網點辦理并戶手續。
2、職工現在已經不再繳交公積金的,職工可選擇本人現有的任一公積金賬戶所屬的中心(管理部)或委托歸集銀行經辦網點辦理并戶手續。特別注意的是,并出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
14.預繳戶僅用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
預繳戶是我中心為繳存單位在業務系統上設立的虛擬單位過渡戶,與單位公積金賬戶一致。
預繳戶僅用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計算利息,不自動分攤到個人,不能退款。
15.這個情況下建議使用預繳戶
單位因故無法將每月應繳住房公積金款項一筆匯繳,而需要從不同銀行賬戶分多筆多次匯繳的情況下,可通過預繳登記將多筆資金轉入單位預繳戶,從而將多筆資金合為一筆資金,以符合一筆匯繳住房公積金的要求。
16.預繳戶托收
預繳戶托收是指每月定期在單位預繳戶扣劃款項用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扣劃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分攤到個人賬戶。
若單位未簽訂預繳戶托收,則需要單位專管員每月辦理匯繳登記和繳存入賬業務才能分攤到個人賬戶。
17.組合托收
組合托收是指單位同時簽訂預繳戶托收和單位銀行賬戶托收,而且托收日期完全一致的匯繳方式。
簽訂組合托收后,系統遵循先預繳戶后單位銀行賬戶的順序每月定期扣劃應繳住房公積金款項,扣劃成功后將自動分攤到個人賬戶。
預繳戶余額足夠扣劃的情況下,系統不會再從單位銀行賬戶扣劃。預繳戶余額不足扣劃應繳住房公積金款項的,系統不對該賬戶進行資金劃扣,而是選擇對單位銀行賬戶進行劃扣。
18.申請辦理按月對沖或逐年劃轉公積金還貸業務有規定
2017年前辦理貸款的職工,需在滿提取間隔期(12個月)滿后才可申請按月對沖或逐年劃轉公積金還貸業務;2017年辦理貸款的職工可申請辦理按月對沖或逐年劃轉公積金還貸業務。
辦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