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株洲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株洲市公積金查詢官網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株洲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官網入口
株洲市職工公積金賬戶查詢:點擊進入>>>
說明:
目前提供兩種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方式;提供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本情況及繳存情況的查詢。(1)“住房公積金帳號”加“身份證號碼”(2)“姓名”加“身份證號碼”
住房公積金帳號:為您的9位數的公積金帳號,若不知道自己的帳號,可向單位專管員索取、或查看自己藍色的住房公積金卡存折卡。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承擔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職能的正處級事業單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
地址:株洲市黃河北路27號
電話:0733-8892403
8685572
郵編:412000
網址:http://www.zzsgjj.com/
二、株洲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新政策一:申請住房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執行“提了不貸”、“貸了不提”的規定。
解讀
舉例1
個人購買房屋總價50萬元,自掏腰包首付10萬元,憑購房合同和首付款發票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余額8萬元,剩余房款50-10=40萬元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舉例2
個人購買房屋總價50萬元,自掏腰包首付10萬元,不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余額8萬元,剩余房款50-10=40萬元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新政策二:同一套(棟)期房限一次提取。有提取記錄的二手房,提取間隔時間必須滿兩年。
同一套(棟)期房限一次購房提取是指該套(棟)房在合同備案期間,無論產權人是否更名,中心只認該套(棟)房,產權人及共有產權人憑合同提取公積金只能有一次,不因合同變更而多次進行公積金提取。
適用條件
1、未發生變更的期房。備案(所有權)人可憑合同、首付發票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購房提取。
2、發生過變更的期房。若原備案人未申請購房提取或已退回所提取的公積金,現備案(所有權)人可憑合同、首付發票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購房提取。
同一套(棟)房交易后,除共有產權人外,一年之內不辦理兩次提取。如夫妻雙方是共有產權人,都可以提取一次。
有提取記錄的二手房是指該套(棟)住房發生過二手房提取事實的。
舉例3
李某從劉某處購買了A房屋。劉某曾經以A房屋為依據,提取過劉某自己的住房公積金,那么到李某再提取時,A房屋是有提取記錄的二手房。
提取間隔時間必須滿兩年是指購買二手房的新產權人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時間,距上一次(最近一次)該套房的提取時間必須滿兩年,且提取的時限限定在第三年內,逾期不予辦理。
適用條件
發生過提取事實的二手房,再次進行交易。
新政策三:異地購(建)房提取,產權證必須滿兩年(申請人或配偶在購建房地工作或有常住戶籍的情形除外),但不得超過第三年。
解讀
1.本規定之“異地”是指株洲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
2.異地購(建)房屬實,憑產權證辦理的,下列情形可當年申請提取:
①已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且未辦理還貸提取并符合規定時間的;
②本人(或配偶)具有購(建)房所在地戶籍的;
③夫妻一方在購(建)房所在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證明以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流水、醫保或社保證明為準。
3.不符合上述條件,但購(建)房情況屬實,已取得產權證的,須滿兩年,在產權證頒發之日起的第三年內申請辦理。
4.異地購買期房,能查實合同備案的按原政策執行,不能查實合同備案的,按上述第3條辦理。
下期將為大家帶來株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研究,教大家如何統籌規劃節約公積金貸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