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一、株洲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規定
1.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計最低繳費滿十五年
法定退休年齡
1.男職工退休年齡為年滿60周歲,女干部為55周歲,女工人為50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致殘,經醫療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株洲養老保險領取材料
城鄉居民申領材料
1.戶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
參保人員退體,死亡待遇申領
株洲市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辦事指南:
條件
領取養老金
提供資料
1.身份證
2.認證表
3.退休證等
辦事程序
1.退休人員帶身份證到原參保單位(已移交到社區的到社區)登記
2.靈活就業(含補繳補建)的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或社區登記。
2.居住在市外的退休人員按要求填寫《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原參保單位(移交社區的寄到接收的社區)
注:未按規定進行認證的退休人員將被停發養老金;待補辦認證手續后,恢復發放養老金
株洲市參保人員退休待遇核定辦理指南:
條件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根據其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核定其退休待遇。
提供資料
1、單位職工擬申請退休通知單
2、未進行關鍵信息審核的提供擬退休職工個人檔案;已進行關鍵信息審核的提供已核對確認的擬退休職工關鍵信息確認數據導入比對表。
3、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公示表
4、擬退休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補建補繳人員提供《補建補繳申報審批表》。
6、自主選擇養老金發放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辦事程序
1、持公示后的《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公示表》和擬退休職工檔案(或關鍵信息確認數據導入比對表)到待遇核定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27號窗口)進行檔案初審
2、持初審后的資料到退休審批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28號窗口)復審
3、持復審后的資料到基金征繳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39號窗口)審核養老保險費繳納情況(特殊工種退休、病退的需預留養老保險費)
4、持基金征繳崗位審核簽字后的資料回到待遇核定崗位打印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并辦理審核簽章手續
5、持已辦理審核手續的退休核定表到退休審批崗位(人力資源市場28號窗口)審批,并辦理《退休證》
6、持存折及復印件到退管服務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大廳26號窗口)進行個人信息錄入,并送待遇發放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29號窗口)審核。
辦結時限
即時辦理。
株洲職工死亡后一次性支付養老保險金待遇:
條件
在職職工死亡后一次性支付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供資料
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原件和二份復印件)
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本、火化證(或醫院死亡證明書)或公安部門開具的銷戶證明
2、參保人養老保險手冊(無須復印)
3、死亡人員曾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費的原始憑證
4、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或離婚證等關系證明
5、合法繼承人在工行、建行、農行或華融湘江銀行開戶的銀行存折。
辦理程序
繼承人持以上資料并填寫《在職參保人員異動增減花名冊》(有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到人員異動及賬戶轉移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21-25號窗口)辦理。
辦結時限
7個工作日。
特別提示
若有欠費,需清欠后方可辦理。
株洲退休人員死亡待遇領取辦理指南:
條件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提供資料
領取喪葬補助金需提供:
1、離退休人員死亡火化證明(如屬土葬的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銷戶證明原件)
2、單位財務往來結算收據或參保人員家屬的指定銀行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領取救濟費需提供:
1、離退休人員死亡證明(如屬土葬的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銷戶證明原件)
2、死亡退休人員檔案(含退休審批表和履歷表復印件)
3、供養直系親屬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供養直系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需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
5、無固定收入證明
6、單位財務往來結算收據或以救濟對象姓名開戶的指定銀行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辦事程序
1、參保單位或個人到待遇發放窗口(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42號窗口)領取并填寫《株洲市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減表》(以下簡稱《增減表》)申報離退休人員死亡,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死亡證明、銷戶證明、火化證明等)。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離退休死亡人員打印《離退休(職)人員喪葬費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2、持《審核表》到稽核崗位(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20號窗口)審核
3、參保單位開具往來結算收據給稽核崗位工作人員
4、財務結算崗位撥付有關待遇
5、申領救濟費的人員持《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申報表》及各項必備資料到發放科(人力資源市場4樓406室)初審,合格后到稽核科(人力資源市場4樓407室)復核,經處領導審批后于次月25日左右發放到位。
辦結時限
喪葬補助金:單位開財務往來結算收據后的下一周內
救濟費:單位完成申領手續后次月25日左右。
特別提示
1.收款收據需背面書寫開戶銀行、開戶名、開戶賬號
2.申領救濟費人員需由救濟對象到指定銀行開具銀行存折。
三、株洲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1、單位或個人應在申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一至二個月(屬于續繳人員應在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向我局申報領取基本養老金
2、符合受理條件的,我局向申報人出具《受理回執》
3、經審核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受托銀行劃入指定的賬戶。
四、株洲養老保險領取額度
至制度實施時的人員,按年繳費后,自年滿60歲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計算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6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五、株洲養老保險領取年齡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其中1998年7月后參保的農村戶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滿55周歲。
改革后:
1、從2015年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
2、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
我國延遲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其中1998年7月后參保的農村戶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滿55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干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政策性提前退休: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