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說明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翻建住房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裝修、裝飾等都不屬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疇。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