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黑龍江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總收入15%的;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的。
繳存人符合第1、4、5、7、9情形提取公積金的,在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同時提取配偶及同一戶口的子女、父母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但必須取得本人書面同意,且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金額。
繳存人尚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繳存人調離本市,繳存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取或轉移到新調入城市。
繳存人符合一項(指償還貸款或付房租)或者多項提取條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但各次提取行為應間隔一年以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單位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市場住房(租賃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4、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裝電梯的。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的;
2、基本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的;
6、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市公積金管委會認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需要資料
購房
1、一手房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經市(縣)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購買的商品房屬現房,需提供產權確認書
(4)購房發票(首期發票或全額發票)
(5)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網上簽約的需提供網上簽約密碼(簽約密碼向開發商索取)
(6)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7)2015年7月5日以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廣東省內開戶的儲蓄卡或存折(外資銀行和深圳地區開戶的除外)
上述需要提供的資料,凡是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指證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2、二手房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房地產權證》
(3)購房發票、契稅發票
(4)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5)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還需提供《借款合同》,無法提供《房地產權證》的可提供加蓋銀行業務工作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6)2015年7月5日以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廣東省內開戶的儲蓄卡或存折(外資銀行和深圳地區開戶的除外)
上述需要提供的資料,凡是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指證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租房
1、租賃市場住房
(1)經惠州市(含縣區)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2)稅收完稅證及稅務發票;
(3)家庭月收入證明、工資存折;
(4)戶口簿;
(5)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6)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2、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1)惠州市公租房租賃合同;
(2)房管所開具的租金收據;
(3)戶口簿;
(4)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