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本來沒有大小之分,只有一種定義而已,但由于我國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會上一些約定成俗的說法,于是才對“大產權”和“小產權”在不同情況下作出了不同解釋。由于不受法律的保護,小產房轉正遙遙無期。那小產權房能轉為大產權房嗎?有房產證嗎?
如何將小產權轉為大產權?
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
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目前,只有通過國家行為,將集體所有土地轉成國有土地,才有可能變大產權。界定大產權房與小產權房的主要標準是看房產所占土地的來源。如果是國家或者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屬于大產權。這類房產在建設之初就已經向國家繳納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用,個人在購買后,受到國家的認可,可以出售、抵押。
小產權的房子有房產證嗎?
1.小產權房在實際上是沒有產權的,這種房子既沒有土地使用證也沒有預售許可證。根據規定,國家是明確禁止小產權房登記發證的,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購房合同備案。小產權房不能取得國家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書,也不能抵押貸款,更不能進行二手房交易。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了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合法權益難得到保護。
2.小產權房是人們社會實踐中一種約定俗成,并不受法律的保護。可分為兩類:第一類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于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筑。第二類小產權房是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并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現在農村大部分人手上的都是小產權房,也稱為鄉產權房。這種房子一般是鄉鎮或者農村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在流程上少了一道程序??沒有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買了這種房子,自己手里拿的房屋產權證其實國家是不承認的。
購房需謹慎
購房人購買房屋時要注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