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宜公積金字〔2015〕43號
簽發人:焦玲
關于調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安慶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為2015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即上年個人工資總額的1/12)。繳存上限不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3500元/月),下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執行。
二、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調整申報時間自1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請各單位完成2015年匯繳后,登錄市公積金中心網站(www.aqgjj.cn)下載相關表格申報調整,并攜帶U盤到市公積金中心窗口復制職工公積金信息(已開通網上繳存申報的單位,可直接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錄入職工工資信息)。
四、單位申報基數調整時,同時辦理1月份的公積金匯繳及人員增減業務。
五、各單位核定后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應予以公示,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六、各繳存單位日常匯繳,應按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按月及時匯繳準確分解入戶的通知》(宜公積金[2010]29號)要求,按月繳存,不得拖延掛賬。
安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報:市政府
發:各縣(市)、區政府,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
聯系人:吳靚聯系電話:5521077
安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5年12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