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繳存職工滿足以下條件的可申請湖南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
1、所購住房位于長沙地區范圍內且屬省直公積金中心認證樓盤。
2、借款人在湖南省內其他地市中心(長沙市中心除外)有公積金賬戶且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補繳的不算),且住房公積金至少應繳交至申請貸款前2個月。
3、申請辦理貸款職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管理的相關規定(逾期期數不超過連續3期,累計6期)。
4、職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含本套房購房提取)的,須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以下情形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1、購買的同一套住房已申請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的;
2、職工家庭現有兩套(含)以上住房的;
3、職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產權面積超過120平方再購房的;
4、職工家庭已注銷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5、職工家庭購買別墅、多層聯體別墅、商住兩用住房(含公寓)、商業用房申請貸款的。
6、職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現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本中心公積金貸款和其他中心的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