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和我市2015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我市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15479元,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按此計算,單位和個人的最高繳存額各不得超過1857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