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公積金貸款余額限制
11月11日,從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攀枝花日前出臺《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的具體實施辦法,通過提高可貸款額度、開展異地貸款、優先受理職工購買保障房等措施,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該辦法已于11月5日起生效。
今年1-6月,攀枝花市商品房銷售面積42.9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4.7%;房地產開發投資41.13億元,同比增長109.7%,8月商品房成交量為405套,9月成交量為494套,10月的成交量為771套,房產交易量呈現明顯上升趨勢。
新辦法規定將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余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最高可貸公積金10萬元,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計算,最高可貸公積金20萬元;開展異地貸款,即職工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攀枝花購買自住住房,戶籍在攀枝花范圍內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申請貸款;凡是被攀枝花市委組織部納入“攀枝花人才計劃”的人才,不受余額掛鉤倍數的限制,均可貸到最高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