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租房提取公積金仍需租金發票和稅票
三部委已經發文,今后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需要提供租金發票、稅票了,為什么我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時,卻說還是需要提供呢?”3月2日,市民文昊向本報新聞熱線13637370678打來電話問詢。
老家是桃江的文先生,一年前大學畢業后,來到益陽工作,一直租房住。今年1月底,他在網上看到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發文說,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春節后,我要繳房租了,就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結果告知的還是需要提供。”文先生很納悶。
記者為此走訪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規稽核科。對此,該科科長楊小勇稱,三部委的聯合發文只是指導性意見,各地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益陽租房者大多數租賃的是私人房,租賃程序許多不規范,管理難度較大,存在騙提套取公積金的風險。因此,目前益陽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仍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修訂的相關辦法執行,需出示租金發票和稅票。”
楊小勇提醒,根據《益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如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市民,要提供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配偶第二代身份證、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已婚者);未婚或離異未再婚證明原件、復印件(未婚或離異未再婚證明者);《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稅票、近6個月內無房證明、近6個月或以上房租支付證明原件、復印件(租住私人住房者);《益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房租支付收據原件、復印件(租住公租房者);提取人個人儲蓄賬戶或住房公積金聯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