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費年限取消”系誤讀
非京籍購房須連繳5年以上社保 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并無要求
一條“外地人連繳5年公積金方可貸款限制取消”的新聞登上各大網站首頁。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并沒有發布這樣的通知,此消息為誤讀。
該消息稱,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從1月1日起,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升至120萬元。申請人一下子多了起來。另外,原來外地人員必須連續在北京繳存滿5年方可貸款的限制取消了。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昨天回應北京晨報記者時表示,去年12月31日,個人購買90平米以下的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從80萬元上調至120萬元。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有記者了解到,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在北京購房,須提供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對公積金的繳存年限并沒有要求。
■新聞鏈接
公積金政策去年調整五次
4月1日
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貸款公式中最低生活保障金,單身由980元變更為1092元,已婚由1960元變更為2184元。
6月20日
北京調整公積金年度的繳存上下限和繳存比例。其中,月繳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繳存比例為12%。
6月30日
公積金二套房認定標準調整,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31.31㎡(不含),標準比之前提高了2㎡。
11月22日
受央行降息的影響,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低公積金中心存款和貸款利率,其中,貸款利率下調0.25%。
12月31日
北京公積金政策調整,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面積在90㎡(含)以下房產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建筑面積在90㎡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