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由于目前公積金入市是否成行還未確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來公積金提取必將面臨規范化,合理化。
2014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購買自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三)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四)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五)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內父母和子女之間)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八)離(退)休的;
(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1、戶口遷出本市;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3、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4、原單位改制、破產;5、連續失業2年以上。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第五條職工符合本管理辦法第四條(一)、(二)、(三)、(四)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第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從以上公積金提取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失業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了,這是在以前的公積金提取條件中不具備的。公積金提取條件越來越人性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