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江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1.具有公積金中心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連續繳存時間滿足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確定的最低連續繳存期限要求;
3.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產權人或者產權共有人;
4.首付款(自籌資金)支付比例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
5.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相應的購房備案合同(協議)、建造批準文件或者房屋安全鑒定證明等材料;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6.同意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無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8.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江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購買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存量房)、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拆遷安置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兩人(含兩人)以上全款購房申請提取公積金的,產權人之間關系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
2022年1月1日之前全款購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未提取過公積金且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或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之后全款購房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直至取滿購房總額。
符合條件的所有提取人包含:產權人、產權人配偶、產權人父母及子女;
以下情形不予提取:
1、職工與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之間發生住房產權轉移的不予提取;
2、購買寫字樓、公寓、辦公、商鋪、車庫等用途的非住宅不予提取;
3、同一套住房24個月之內發生兩次(含兩次)以上產權變更的不予提取;
4、兩人(含兩人)以上全款購房,產權人之間關系不為配偶、父母子女不予提取。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