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合肥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貸前已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協議)約定的主要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合肥地區范圍內的商品房(其開發商必須是與管理中心及委托銀行有按揭業務簽約協議的)、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現住公房及產權清晰且無房產爭議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應不低于房價的30%;
購買房齡10年以內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價的30%,購買房齡10年以上20年以內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價的60%;
(8)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二、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三)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
(四)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年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
(五)職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九種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戶口遷出本市;
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至提取時未正在就業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入刑人員刑期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九)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市家庭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