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連云港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連云港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
2.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單位連續欠繳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3個月),且從申請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單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1)購買商品住房(含集資房和共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一年內申請;
(2)購買存量房已辦理產權過戶的,在《不動產權證書》發證(市區以《不動產買賣合同》網簽)時間一年內申請;
(3)購買存量房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使用“又提又貸政策”的,在不動產集成申請一張表簽訂(市區以《不動產買賣合同》網簽)時間一年內申請。
4.首套房純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20%,二套房純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30%;組合貸款按照公積金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商貸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孰低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是指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名下無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5.借款人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以家庭(職工本人、配偶、享有共有產權的父母及子女)為單位,借款人分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職工與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套住房,借款人按所占房屋份額核定房價并計算貸款額度,父母或子女一方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夫妻一方已經辦理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6.申請前借款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累計不超過1次,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不超過1套,均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選擇認貸的,無須再查家庭名下房產。選擇認房的,不查家庭貸款次數。關于貸款利率認定、借款人家庭貸款次數或住房套數的解釋如下。
(1)貸款利率認定。首套房利率:借款人家庭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無住房的,可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其他情形均認定為二套。
(2)借款人家庭貸款次數: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積金貸款合計次數。
(3)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數: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購房地和公積金繳存地(全市行政區域內)合計住房套數。
7.同一次購房行為只能申請一次公積金貸款。
8.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信用良好。
9.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在本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僅限于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他條件按本地貸款政策執行。
10.借款人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或者借款人是單身的,必須提供本地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中心認可的直系親屬作為聯系人。
11.享受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政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1)《連云港市人才安居辦法》實施以來取得人才購房券全職引進在本市范圍內工作的各類人才;(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
12.享受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上浮政策的還需滿足以下條件:(1)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是指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名下無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13.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14.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連云港公積金提取條件
申請條件: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
事項名稱、申請條件 |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 ||
(一)購買自住住房 | 1 、購買本地商品房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4)購房發票 | |
2、購買異地商品房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4)購房發票(5)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戶口簿或社保繳納憑證(繳納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僅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名下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 ||
3、購買本地存量房 | 3.1、已辦理產權過戶的提取材料:(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不動產買賣合同(4)購房發票(5)《不動產權證》 | ||
3.2、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使用“又提又貸政策”的提取材料:(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不動產買賣合同(4)首付款轉賬證明(5)存量房資金監管協議(市區)或者不動產交易登記集成合并申請書(縣區)《不動產權證》(6)貸款受理證明單 | |||
4、購買異地存量房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4)購房發票(5)《不動產權證》(6)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戶口簿或社保繳納憑證(繳納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僅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名下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 ||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 1、住房貸款結清提取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借款合同(商業性住房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結清需提供)(4)最后一次還款付息現金繳款單或銀行出具的還清貸款本息證明(5)償還異地住房貸款本息的,所購房屋必須為申請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時需提供戶口簿或繳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繳納憑證,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僅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名下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 |
2、商業貸款按年提取 | 流程:①<提取還商貸登記>(窗口辦理,僅首次提取時辦理登記)→②提取公積金(窗口或在線辦理) 2.1、 <提取還商貸登記>:窗口辦理,僅首次提取時辦理登記,主借人必須到場,主借人配偶還商貸登記可以由主借人代辦,所需材料:(1)主借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同時辦理配偶還商貸登記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2)商業銀行《借款合同》(確實無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可提供購房合同或抵押合同);(3)償還異地商貸本息的,所購房屋必須為申請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時需提供戶口簿或繳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繳納憑證,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僅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名下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2.2、 提取公積金:<提取還商貸登記>后,可在線辦理或到窗口辦理提取業務,如窗口辦理需提供的材料有:(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婚姻關系證明;(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加蓋貸款銀行印章(含電子印章)的近12個月《銀行扣款明細》。 | ||
3、住房公積金貸款簽約提取還貸 |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 | ||
4、住房公積金貸款直接提取還貸 |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 | ||
5、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申請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戶口簿或社保繳納憑證(繳納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單位與社保繳存單位應一致,僅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名下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4)異地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或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的《貸款情況證明》(貸款情況證明需寫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貸款金額、貸款起止時間等貸款基本信息);(5)按年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取的,提供近12個月還款證明(銀行代扣流水或公積金貸款還款明細賬);貸款還清后申請提取的,提供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的《貸款結清證明》。 | ||
(三)支付房租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離異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通過市場租賃方式租用住房的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需提供申請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同一行政區域內的無房證明(4)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提供市(縣、區)住建部門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賃證(租賃協議)和租金繳款發票(收據) | ||
(四)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父母、子女占產權的還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醫學出生證明等),同時提取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3)《不動產權證》(4)《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5)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6)電梯建設分攤費用的實際支付憑證或其他可證明業主支付電梯建設費用的材料 | ||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提取人身份證;(2)繳存人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包括由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等;(3)如提取人系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應當提供結婚證、戶口簿(結婚證、戶口簿無法證實的,也可以為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提取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身份的證明材料);如提取人系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繼承人或者為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應提供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4)死亡申請人身份證和一類借記卡(無法提供死亡申請人身份證和一類借記卡的提供加蓋死亡申請人單位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 ||
(六)達退休年齡提取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 | ||
(七)自由提取 |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2)被提取人名下一類借記卡 |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顚S,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