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擬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貸款條件中,繳存最低時間從“九個月”縮至“六個月”
●取消借款人承擔的保險(擔保)費用
●延長貸款期限五年
●貸款額度調整為不得超過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擬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調整擬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將原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九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九個月以上(從貸款申請日向前推算)”調整為“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六個月以上(從貸款申請日向前推算)”。其他貸款條件不變。
二、取消借款人承擔的保險(擔保)費用,相關費用由中心承擔。
三、延長貸款期限五年,即貸款期限與主借款人年齡之和,男職工由不超過60周歲調整為65周歲,女職工由不超過55周歲調整為60周歲。其他貸款年限的限制條件不變。
四、取消實際可享受的貸款額度與公積金賬戶余額是否用于轉賬償還貸款掛鉤的規定,調整為實際可享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含貸款申請前六個月內非匯繳金額)。其他貸款額度的限制條件不變。
公眾可在11月30日之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反饋意見。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處,地址:大連市中山區武漢街51號(郵政編碼:116001),請在信封上注明“落實三部委文件調整個貸政策”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horeli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