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12月20日前全面落實
近日,自治區住建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轉發《住建部、財政部、央行關于發展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12月20日前落實。而針對外界盛傳南寧公積金貸款放松,但不少市民反應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業務仍受阻。
在通知中,關于推進異地貸款業務的內容關注度非常高,要求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目前,南寧中心統一管理市轄縣(區)及南寧鐵路局所轄鐵路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統籌管理的行政轄區范圍內,已部分實現了異地貸款,除此區域外的異地貸款工作目前尚未開展。南寧中心正就房產信息聯網核查、異地貸后管理跟蹤、資金使用保障等方面,進行調研和規劃。
而區直中心已經開辦有異地貸款業務,可以實現廣西區內各城市的職工在南寧購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目前已有157名廣西其他城市的職工在南寧購房成功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已發放異地貸款4737.6萬元,但針對區外的職工回邕購房還未放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異地貸款的申請,也須在該中心資金充足的前提下才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