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下究竟該如何買房?
11月4日晚,按照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寧金管[2015]71號),簡稱公積金新政,對公積金貸款條件、貸款對象、貸款額度、貸款費用、資金供應、提取管理、便民服務等7大方面做出最新要求。總體來看,本次新政對于購房者來說有三大看點:
1、不管在異地還是本地,只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納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合并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2、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積水平的家庭發放貸款,首付比例將由此前的6成降至3成,貸款利率在首套房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1.1。備注:現有全市公積金人均住首套房貸款面積水平條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足32㎡,一家三口不得超過100㎡。
3、三套房禁貸。新政中明確提出,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