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和繳存額調整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本次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安排在3月至6月進行。
二、調整范圍
本市轄區(含銅陵縣)內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均屬于本次調整的范圍。
三、執行比例
(一)我市轄區(含銅陵縣)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其職工本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執行比例為5%—18%。暫未達到18%繳存比例上限的單位,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縣管理部申請提高繳存比例。
(二)中央、省屬和外地駐銅單位及其職工,經其主管部門同意,可參照其主管部門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
四、繳存工資基數和繳存額
(一)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按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工資總額統計按照以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計。
(二)新參加工作職工以當月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為基數。
(三)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實行上下限管理,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2525元,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2624元。
五、基數、比例調整申報有關事項
(一)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比例調整申報方式見附件材料三。在網上下載《銅陵市單位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申報表》和《銅陵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清冊》表格,填寫好后打印四份,連同數據U盤報送中心審核。聯系電話:5823095(市中心歸集科)、8820737(縣管理部)。
(二)各單位報送的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應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公示,以接受本單位職工的監督。
(三)申報提供資料:
1、《銅陵市單位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申報表》。
2、《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清冊》。
3、1至12月工資匯總表、12月工資表以及發放獎金、津貼等文件依據。
4、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