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善我國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國民居住生活條件,我國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吉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吉林省住房公積金提繳存基數多少,希望以下的資訊可以為你們的生活帶來幫助。
一、吉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怎么提取
(一)辦理人持要件提出申請;
(二)各分支機構對要件進行審核;
(三)審批通過后,辦理人確認并簽字,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名下的銀行卡;
(四)業務辦結后,初審柜員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辦理人將《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單位留存聯返還單位,作為記賬憑證。
二、吉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本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辦卡職工)。
3、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的配偶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辦卡職工)及結婚證(或發證部門的證明)。
4、根據不同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商品房的,需提供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稅檢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契稅完稅證日期超過規定提取時限,以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日期為準辦理提取的,另需提供吉林省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專用票據)。
(2)購買房改房的,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和購房稅檢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
(3)購買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
(4)對征收安置實行產權調換交付擴大面積費的,需提供產權調換協議和購房稅檢發票。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設用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翻建的)、建設工程預(決)算書。
(6)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縣級以上房產部門簽發的危房鑒定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工程(預)決算書。
2、用于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一次提取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貸憑據;以后再次提取只需提供銀行出具的還貸憑據。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資收入比例25%以上的
需提供結婚證(或發證部門的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收入證明、房屋租賃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和吉林省服務行業租賃發票。
非房屋類提取材料:
1、離休、退休的
需提供職工本人離(退)休證或經縣(市)級以上人事、勞動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或單位出具的離(退)休證明。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委托單位代辦提取的,需提供居民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的,除需提供居民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外,還需提供具有合法繼承權(受贈權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3、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需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明。
4、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需提供低保證和近期低保金領取證明。
5、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
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親屬關系證明(非本人患病)、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證明和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結算單據及醫保報銷單據;職工遇其他不可預見的事故或災難的,需提供縣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結果及財產損失認定報告等材料。
溫馨提示:
1、職工委托單位代辦提取的,需提供單位開具的提取職工的《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單位介紹信、代辦人(專管員)身份證、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辦卡職工)。
2、職工委托配偶代辦提取的,需提供職工單位開具的《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和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辦卡職工)。
3、職工委托其他人代辦提取的,代辦人應提供提取職工單位開具的《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經公證部門公證的代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書面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和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已辦卡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