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每年都會根據新一年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全市工資水平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那么2020年吉林市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是多少?一起來看看。
2020年吉林公積金繳存基數:3422.35元-17111.75元
2020年吉林公積金繳存比例:5%-12%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吉林市現將2020年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及月繳存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繳存調整對象
吉林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二、繳存調整時間
自2020年7月1日開始,至2020年7月31日結束。
三、繳存基數確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9年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當年全年應發工資收入÷當年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
根據吉林市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8447元,確定我市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019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7111.75元;下限為2019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3422.35元。
四、月繳存額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五、繳存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應按時、足額為所有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對未按規定全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二)欠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須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后,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及比例調整業務。
(三)本通知下發前已完成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單位,繳存基數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須重新進行基數調整。
(四)2020年度基數調整采用網上調整為主方式(已開通網廳業務單位),具體可登錄“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直接辦理,如遇問題可聯系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
(五)各單位應及時將調整結果告知職工本人,以接受職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