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陜西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離婚協議書(該材料為申請人非首次辦理結婚登記(離異)的必要材料)
2、居民戶口簿(夫妻雙方戶口簿)
3、軍官證(該材料為申請人有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必備材料)
4、陜西省居住證
5、結婚證(該材料為申請人非首次辦理結婚登記(離異)的必要材料)
6、居民身份證(夫妻雙方身份證)
7、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該材料為申請人有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必備材料)
二、陜西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夫妻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2、需要等待30天,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個期間,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的,在申請撤回后,就不能辦理離婚登記了;
3、在30天期滿后,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4、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和離婚協議書后,準予登記,發放離婚證。
三、陜西離婚登記受理條件
(一)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二)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三)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四)男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男女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六)男女雙方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七)男女雙方均無重婚情形
(八)男女雙方持有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