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榆林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二、榆林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三)冷靜期。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書、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雙方當事人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綜上所述,婚姻是很多人向往的,也是一些人所追求的。好的婚姻能夠使人過得幸福美滿,但是很多夫妻在結婚后會因為感情破裂而離婚,離婚要辦理以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