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渭南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離婚協議書(該材料為申請人非首次辦理結婚登記(離異)的必要材料)
2、居民戶口簿(夫妻雙方戶口簿)
3、軍官證(該材料為申請人有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必備材料)
4、陜西省居住證
5、結婚證(該材料為申請人非首次辦理結婚登記(離異)的必要材料)
6、居民身份證(夫妻雙方身份證)
7、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該材料為申請人有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必備材料)
二、渭南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雙方自愿協議離婚,應當親自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冷靜期(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證明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三、渭南民政局離婚申請條件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夫妻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