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南昌地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提取對象: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雙方在本市均無自住住房,且在本市范圍內合法租賃規定面積以內的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以在發生當年申請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以十元為單位。
●提取條件:租房規定面積按當年公布的經濟適用房面積上浮20%,超出標準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標準:租房提取標準按當年當地廉租房每平方米補貼標準乘以租房面積核定,且提取總額不得超出當年實際支付的租賃費用。
●所需材料: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蓋單位公章)、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市無自住住房證明原件、房屋租賃發票原件和復印件等9類相關證件和提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單位審核→管理中心審批→受委托銀行支付。
南昌公積金提取政策又放寬了
6月30日,記者從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2015年7月1日起,南昌將調整放寬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職工因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且不需貸款的,可在購房一年內與管理中心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委托管理中心每年代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歷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金額。
根據新政策,簽訂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后可連續提取多年,而此前僅可連續提取三年。而不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的,僅可在購房一年內到管理中心柜面提取一次。
申請辦理需全額付清房款
據了解,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是指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也未辦理過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需貸款是指全額付款,不辦理貸款(含公貸、商貸)。符合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在購房一年內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
簽訂協議時需本人辦理,購買商品房需提供身份證,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全款的購房發票或稅務專用收據,有共有權人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薄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中行聯名卡(無卡可現場辦理);購買二手房需提供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房產交易情況明細單,契稅完稅憑證,有共有權人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薄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中行聯名卡(無卡可現場辦理)。
外地購房的要符合兩地原則(10月1日后在九江購房的除外):戶口所在地購房,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購房所在地的戶口本;或在購房所在地繳存公積金,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購房所在地公積金的繳存證明。
今日起即可辦理按年提取
自今年7月1日起,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始受理按年提取業務。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后,協議簽訂時間15號(含15號)之前的 ,每年代辦提取時間為簽訂協議當月,資金到帳時間為代辦提取月25號前;協議簽訂時間16號(含16號)之后的,每年代辦提取時間為簽訂協議次月,資金到帳時間為代辦提取月25號前;每次提取金額為代辦當日委托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取整到百元)。
原協議(連續提取三年)仍然在有效期內的,委托人(僅限職工及其配偶)可改簽新協議(連續提取多年)。原協議已終止的,不可改簽。
購房一年內配偶可補簽協議
據悉,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時,配偶因故未到場簽訂協議的,只要購房時間尚在一年內,可以補簽。辦理時應本人持身份證及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柜面申請。購房時間超過一年的,不可補簽。
配偶雙方簽訂購房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后,職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均可申請終止本人的委托關系,辦理時需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管理中心柜面申請。
符合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職工和配偶可以簽訂委托按年提取協議,直系親屬可以在簽訂委托按年提取協議前,到管理中心柜面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金額與協議提取金額合并計算。
在協議履行期間,委托人因退休或其他原因辦理銷戶性提取的,在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同時,該委托人委托關系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