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莊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石家莊生育保險怎么報銷具體流程
按照《辦法》規定,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定額報銷,標準分別為:正常生產2000元;難產2500元;剖宮產3500元;懷孕6個月以上終止妊娠800元;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600元;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400元;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120元。
“新《辦法》的待遇及標準與此前的《試行辦法》變化不是特別大,但是經過我們到醫院考察,特別將剖宮產報銷由以往的3000元變為3500元。”李國偉介紹說,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月開始享受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生育津貼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等幾項生育保險待遇。
同時,按照新《辦法》,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改為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辦法》實施后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十個月(不含補繳時間)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貼,按原渠道自行解決。本辦法實施前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按原規定執行。
按0.4%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工資由原渠道支付。職工配偶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生育保險關系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或職工死亡的,生育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職工終止生育保險關系的,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乘休假天數計算,由市醫保中心逐月撥付至用人單位,全額支付給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石家莊市政府了解到,石家莊市新的《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已經出臺,根據新辦法規定,石家莊市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標準將發生變化,剖宮產由以往的3000元變為3500元。石家莊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包括本市市區所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退休退職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職工)及職工未就業且生育保險制度未覆蓋的配偶(以下簡稱職工配偶),均列為本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實施對象。2015石家莊生育保險報銷條件需滿足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關于2015石家莊生育保險報銷標準,其中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更多2015石家莊生育保險報銷條件、范圍、標準及流程介紹詳見下文。另外,石家莊生育保險保障范圍相對有限,而且還無法針對懷孕期間女性以及胎兒的疾病提供保障,所以建議廣大生育家庭最好還要為生育女性投保一份合適商業健康保險,以提供母親以及胎兒的安全保障.
職工配偶列入生育保險實施對象、剖宮產報銷增至3500元、計劃生育手術全納入統籌項目……日前,石家莊市新的《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已經出臺,并將于自2011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悉,此次石家莊市主要是根據《試行辦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根據國家、省有關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關法律法規,對之前的《石家莊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和修改,較之原有的《試行辦法》,此次修改后的新《辦法》呈現出四大“亮點”。
同時,即日起,石家莊市醫保中心將開通咨詢熱線:83862080,即日起,市民想咨詢有關新《辦法》的問題,可撥打咨詢電話。
亮點1:參保范圍擴大??職工配偶列入實施對象
“在原來的基礎上,此次的新的《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把職工配偶也列入了實施對象。”對于參保對象的變化,石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李國偉解釋說,參保范圍進一步擴大,應當是此次新《辦法》調整后的最大變化。
按照《辦法》規定,本市市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作為用人單位,均列入本市市區生育保險實施范圍。
石家莊市市區所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退休退職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職工)及職工未就業且生育保險制度未覆蓋的配偶(以下簡稱職工配偶),均列為本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實施對象。
“不過,新規定也并不是把所有的職工配偶都列入了實施對象,是有限制的。”李國偉特別強調,職工未就業且生育保險制度未覆蓋的配偶才在這個范圍,通俗的說,就是某一職工的配偶無工作,且她生活所在地出臺的生育保險制度并沒有覆蓋到她,“也就是沒人管她的,咱們管。”
亮點2:統籌項目擴大??計劃生育手術全納入統籌項目
“原來生育保險的統籌項目不包括所有的計劃生育手術,統籌項目中只包括了計劃生育手術中的終止妊娠。”李國偉介紹說,在新的《辦法》中,在原有統籌項目的基礎上,還特別把除了終止妊娠意外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計劃生育并發癥醫療費及計劃生育休假津貼等都列入了統籌項目中。
按照《辦法》規定,生育保險的統籌項目包括:政策內生育、意外懷孕、母嬰生理原因所致的醫學需要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費用;
按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統一組織孕情、宮內節育器檢查的費用;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輸精(卵)管結扎、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
經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鑒定確認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醫療費用。
用人單位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
李國偉強調,生育是指符合國家、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有關政策規定的生育。而計劃生育手術是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孕情、宮腔節育器檢查及宮腔內節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輸精(卵)管結扎及復通術等。
亮點3:報銷標準提高??剖宮產報銷增至3500元
按照《辦法》規定,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定額報銷,標準分別為:正常生產2000元;難產2500元;剖宮產3500元;懷孕6個月以上終止妊娠800元;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600元;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400元;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120元。
“新《辦法》的待遇及標準與此前的《試行辦法》變化不是特別大,但是經過我們到醫院考察,特別將剖宮產報銷由以往的3000元變為3500元。”李國偉介紹說。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月開始享受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生育津貼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等幾項生育保險待遇。
同時,按照新《辦法》,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改為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辦法》實施后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十個月(不含補繳時間)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貼,按原渠道自行解決。
本辦法實施前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按原規定執行。
按0.4%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工資由原渠道支付。職工配偶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生育保險關系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或職工死亡的,生育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職工終止生育保險關系的,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乘休假天數計算,由市醫保中心逐月撥付至用人單位,全額支付給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亮點4:參保者繳費壓力不增加??繳費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
“雖然范圍擴大,報銷標準提高,但是繳費標準和費率仍然不變,沒有增加職工及單位的負擔。”李國偉介紹說,按照新《辦法》規定,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組織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標準為0.4%。
企業、自收自支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標準為0.8%;靈活就業人員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標準為0.4%,生育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列支渠道與基本醫保費相同,用人單位參保人員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生育保險費全部由本人繳納。
同時,關閉、破產、改制用人單位應按現行職工安置政策繳納生育保險費,具體辦法可按照市區基本醫保相關政策執行。
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在3個月及以內的,按規定補繳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補繳后可連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欠費超過3個月的,恢復繳費時應補繳以往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