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寧波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寧波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只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可以在寧波申請生育保險的報銷:
1、在生育期間職工必須處于在職狀態,所在單位按照規定繳納生育保險并履行了繳費義務,并繼續繳生育保險費用;
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的,且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一年以上的;
3、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二、寧波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根據《寧波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定額標準為:順產2750元、助產3500元、剖宮產4500元,高于或低于標準都以定額為準。生育醫療費用按照定額進行補償,市本級統籌范圍內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含孕期檢查費用)補償定額標準為2300元。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在補償定額標準之內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實全額支付。
超出定額標準的,超出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各縣(市)和鄞州區生育醫療費用補償定額標準由各地制訂。勞動保障、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醫療費用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補償定額標準。
三、寧波生育保險報銷所需資料:
1.《寧波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準結算表》一式二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寧波市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生育(計劃生育)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施行計劃生育手術職工一寸照片一張;流產手術須提供B超報告單;
5.《生殖健康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6.《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住院醫院的出院小結或門診醫療診斷證明;
8.醫療費用發票(包括孕檢和生產時);
9.用人單位收款憑證。
延伸閱讀:寧波市出臺生育保險新政策
生育定額補償標準:順產上調950元,剖腹產上調600元
以前,寧波生育醫療費用補償定額標準為:順產(正常陰道分娩)每人次2750元;剖腹產(剖宮術)4500元;陰道助產術3500元;引產術(住院)每人次2200元;人工流產術(門診)每人次300元、人工流產術(住院)1700元。
新的標準為:順產(正常陰道分娩)每人次3700元;剖腹產5100元;陰道助產術4350元;引產術(住院)2800元,人工流產術(門診)500元,人工流產術(住院)2300元。
“剖腹產以前能報銷4500元,如果是今年7月1日后生產的,則能報銷5100元,比過去多拿600元。”
工作人員說,做計劃生育手術的話,醫療費用定額補償標準也有了調整。
比如人工流產術(門診)(10周內)調整為每人次400元,人工流產術(住院)(10~12周)1700元,引產術(住院)(12~28周)2500元。
丈夫參保:全職太太可報銷生育醫療費
根據《通知》,全寧波范圍內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這次也被列入了職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
此外,《通知》還有一個最新的亮點就是擴大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對象。
參保職工(雇工)未就業配偶可按照國家、省、市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按國家規定,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
通俗點說,就是丈夫參保生育保險的話,在家沒工作的妻子雖然不能享受享受生育津貼,但生孩子的醫療費用也能報銷了。
產假工資:由個人平均工資改為全單位參保人員平均工資
女職工的產假工資怎么算,這也是很多寧波市民關心的問題。
按原標準,女職工的生育津貼,是以本人生育時的繳費基數來發放的。
《通知》規定,女職工產假的生育津貼將“本人”調整為“用人單位全部參保職工”前10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
這里有個公式,感興趣的讀者不妨自己算算“產假工資”:
產假工資=用人單位全部參保職工前10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數。
舉例來說,劉女士在11月28日剖腹生了女兒,可享受3個半月的假期,也就是105天。如果她所在的用人單位今年1月到10月份的全部參保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是1800元的話,那么劉女士實際能拿到的津貼是:1800÷30×105=6300元。
再加上5100元的生育醫療費補償定額,那么在這段期間,劉女士總共能拿到11400元錢。
在這里要提醒一句,不僅是生育,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同樣有假期津貼。
此外,如果職工既參加生育保險,同時又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及享受財政補助的農村育齡婦女,職工享受生育待遇將采用“就高不就低”,差額補足的辦法來保障其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