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0月1日起部分地區將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具體內容如下:
9月21日,從湖南省人社廳了解到,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自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合理結存的統籌地區將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符合降費率條件的統籌地區應于9月底以前發布降低費率的實施方案。
湖南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統一生育醫療費用支付項目、范圍和標準,規范生育津貼發放。要確保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參保人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偏低、參保人員負擔較重的統籌地區,要適當提高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各地要根據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在確保生育保險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通過調整費率,將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生育保險費結余控制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