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泰州地區風俗歷來淳厚,歲時節慶儀文繁多,在京杭大運河以東地區具有一定代表性。過年(春節)時,泰州各地的人都會穿戴一新,在家中擺放好煙好糖以款待上門拜年的人。晚輩向長輩拜年時都會拿到壓歲錢。客人到主家拜年都要吃紅棗茶和一些點心。放鞭炮,元宵節點燈,耍龍舞獅也是各地都盛行的一種喜悅表現。正月初五日為“財神菩薩”生日,各地店鋪一定要開張接財神。正月十五元宵節,各地都有點燈的習慣,“上燈圓子落燈面”也是各地相同的習俗。過年(春節)習俗各地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泰州(海陵區)
清末及民國早期,農歷正月初一清晨在家神與祖先牌位(或像軸)前供茶果、圓子(湯圓),全家焚香叩拜。吃過圓子、果子茶等以后,外出向長輩親故叩頭拜年。至親戚家,必須向其祖先像軸叩頭。如本人年長輩份高,由家中人持拜年片子相送。清末,受拜多的人家在門口放茶幾,上有紅紙簿及筆硯,交情一般的人拜年只需在簿上簽名。抗日戰爭前后,晚輩向長輩拜年,逐漸由叩頭改為鞠躬,平輩只拱手而已。建國后逐漸不供家神、牌位、祖先像軸,不再鞠躬,晚輩向長輩拜年時,口中只說“恭喜”。民國時期,主人對來拜年的人要敬浸泡紅棗或金桔的“元寶茶”以及盛有糖果茶點的桌盒,建國后日漸簡化,現在多為好茶、好煙、糖果招待。正式拜年至正月初四,但正月十八以前,未曾見面的熟人初次相遇仍說“恭喜”。近年來以賀年片、電話代替上門拜年的風氣逐漸興起。正月初一只吃饅頭或熯飯,初二開始切青菜、煮飯,稱為下生。“文化大革命”前,正月里城市文化娛樂以唱鳳凰、唱麒麟、跳財神為主,鄉村則送蒼龍、舞獅子。
正月十三至十八為燈節,有女兒新出嫁的人家要送包燈(小人兒腳踏裂開的石榴)與鈴兒燈給女兒,有外孫的人家,外婆也要送花燈。十三日全家吃圓子,十五日吃炒圓子,十八日吃面條。十五日元宵夜有燈會,并燃放九條龍、飛飛魚、流星趕月等煙火。燈節期間,兒童攜燈上街游玩,還可到熟人家中要求更換燈內拜燭。泰州俗諺云:“十三上燈,十四新春,十五元宵,十六牙朝,十七等等,十八落燈,十九算賬,二十動身。”
姜堰市
舊時正月初一,主人要起五更,點燭焚香,燃放鞭炮,迎接天地神,不焚香不興開門。男女老少更換新裝,殷實者,皮、呢、綢、緞,以示富有;貧寒者,外新里舊,以求整潔。姜堰人飲食很有講究,晨起,有干絲、果子茶、元寶(糯米圓子)、糕點、生姜等,每道不興吃完,要存一點;中午,要吃隔宿飯,菜肴皆是除夕烹好的熟菜,意在吃陳糧,年年有余;晚餐,吃面條。家人鄰里見面都說吉利語,并拱手作揖。乞丐上門,視為財神,倍加施舍。晚間不興點燈,及早入眠,以祈夏日蚊蟲少。初二,向親友拜年,新婚夫婦給族長至親送“果茶”。初三大早,各戶遣小孩去土地廟爭送頭香。初一不興掃地,少數待初五敬了財神菩薩后打掃,且須由外往里掃,意在招財進寶。
老農從初一到初十觀察每日陰晴,預卜當年人畜五谷吉兇興衰:一天、二地、三風、四雨、五馬、六羊、七人、八谷、九豆、十棉花,以晴為吉。春節期間,文化娛樂活動豐富多彩,有玩龍燈、舞獅子、唱鳳凰、送麒麟。民諺曰:“正月里拜年,二月里玩燈,三月里種田。”
正月十三起,家家“扯天燈”,名“上燈”,以求合家目明。這天早上吃湯圓,民諺云:“上燈圓子落燈面,要吃圓子到明年。”燈節期間,姜堰東岳廟、都天廟、龍王廟里置屏燈,燈上畫“三國演義”、“封神榜”等古典小說中人物故事,觀眾摩肩接踵,熱鬧非凡。
舊時,鄉村還有扯桅燈之風。即在土地廟前,樹十余丈高桅桿,穿上竹篾圈數十道,每道皆以麻繩相系,如龍骨,每圈掛燈籠若干(每戶一燈籠),桿端系有鈴鐺,而后似扯篷帆一般,把一圈圈燈籠扯向夜空,紅亮如彩球,甚為壯觀。
泰興市(含高港區)
初一清晨,早餐吃糕和饅頭。中飯以酒肴為主。飯后,或聽人唱書,或邀人打牌。夜飯提早,晚上早睡,傳說,此夜老鼠嫁女,家中不能點燈。少數人家,用竹竿挑起一盞或一串紅燈,豎于天井內,稱為“點天燈”,每晚紅燈高照,至十八日“落燈”為止。初二起,親友之間迎來送往互相拜年,直至元宵節方休。初七、初八“看攢星”。其間,農民常根據攢星位置預測年成豐歉,認為“上角倉倉滿,下角水淋淋,月口刀兵動,月背是荒年”。
十三日元宵燈節,天晚,吃過圓子,各家兒童即點燃各式彩燈,在路上邊跑邊唱“燈來了,油來了,家家人家都來了”。此唱彼和,頃刻聚起幾十盞燈,排成長龍。青年人則點起火把,到田野中揮舞。或“放飏燈”(用紙糊成一口袋,口朝下,下掛油把,點火后,靠熱氣頂托,使燈飛向天空,宛如一顆游蕩明星)。如此一直持續至十八日“落燈”。
十五日元宵節為燈節高潮,不少村莊自發組織耍龍燈、舞獅子、搖蕩湖船、跳蜆子精。也有人上城逛寺廟,慶云寺、廣福寺、城隍廟,人山人海,鬧騰一整天。婦女于此日回娘家,小孩拜干娘。
正月里,泰興城鄉居民有請“年酒”習俗,又名“請春卮”。素有往來者互相邀約,有人連日宴飲,竟達數旬。宴請房族中的新婿、新媳以及子女的師長,也常與“請春卮”相結合,分別稱為“待女婿”、“待新娘子”、“待先生”。
靖江市
正月初一婦女不上灶燒早飯,忌污穢神明,讓其帶好孩童不致哭鬧,圖開頭大吉。早餐吃米粉圓子,稱“團圓”。對上門拜年者,款以花生、蠶豆、瓜子、糖果等,謂之“甜嘴”。午餐吃餛飩、團或除夕剩余之飯菜,意為“年年有余”。午后,三五結伴擲骰子、玩紙牌、搓麻將以消遣取樂,直至“落燈”(正月十八)洗手。整日間,“送財神”、調“蒼龍”者(變相乞討)走街串巷,調龍燈、舞獅子等民間文藝活動遍及城鄉。將晚,各家呼孩童早睡,不點燈火,謂不干擾“鼠婚”。當晚各戶將地掃凈,初二不掃地,謂地生日。初二起,外出拜年。拜年之規,先近親后遠親,一直延續到初七八日。俗說:“拜年拜到初七八,有酒剩點壇子腳”。初五敬財神,城鎮商賈之家多以重禮祭祀。
靖江的元宵節,農家用米屑做成雞、魚、豬、鴨、棉花包、果品等模型,涂以彩色蒸熟,早晨供于佛前,焚香點燭,以祈“五谷豐登,六畜興旺”。靖城、季市等較大集鎮還舉行花燈活動。農村龍燈、花船亦云集于市。此日,各廟宇為自然香期,信者去寺廟燒香。青年男女,尤其是女性,涌向街市看燈看戲。故農村稱生下的女孩為“正月半上街的”。正月十三起,各家晚間在佛像前點燭掌燈,歡聚于燈前,有的約鄰居聚于一堂,在佛前請“九姑娘”,卜問少女的愚、智;或請“田禾姑娘”、“灰堆姑娘”、“屎缸姑娘”等等,預卜當年年歲豐歉、人畜吉兇。如有患眼疾者,還許愿于來年燈期懸掛“天燈”。
興化市
大年初一清晨先吃云片糕、紅棗、京果之類“開口”。初三才淘米煮飯,也可洗切燒煮生菜。初五凌晨家家接財神。舊俗正月十三日晚“上燈”,此后各家每晚懸紅燈于檐下。至十八日夜乃止,謂“落燈”。另從十三至十六每晚分別食粘餅、春卷、炒圓宵之類的食品。諺云:“炒十三,炸十四,十五、十六炒圓子。”其間,大小店鋪每晚張燈結彩,婦男小女紛紛上街觀燈。各大廟宇展出歷史人物故事的圍屏。
舊時,正月十六日夜主要習俗有:送耍孩、偷船樁、聽出語。
送耍孩:泥塑小男孩,謂從“送子娘娘”處迎來。青年好事者于晚間敲鑼打鼓送至婚久未育之家,以為生子吉兆。
偷船樁:用意與“送耍孩”相似。船樁原為漁船、農船用以代錨的小樁。好心人于是晚趁船主不備竊往久婚未育之家。但云,如船主發覺即不靈驗矣。
聽出語:晚出,偷聽別人談話,從其內容判定自己吉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