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禮習俗
相親
子女尚未成年,父母即命媒說親。一經中意,雙方登門相親、看厝。其間,相親者吃下對方煮的雞蛋、線面,就算婚事說成了。接著,雙方商量聘金、嫁妝、彩禮等條件。
斷八字 男女雙方經媒婆說中撮合后,由媒婆從中傳遞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的生辰貼,請算命先生決斷吉兇。
定聘 在雙方談妥條件后,由男方選擇吉日,備辦金戒指、首飾、部分聘金等禮物及糖果、香煙等禮品,送到女方家。女方父母收下禮物,并將禮品分贈親友、鄰居,表示女兒已經許配人家。
擇日 男方把擇定的婚期寫在紅紙帖上送到女方家,男女雙方開始擇吉裁衣。
送嫁
姑娘出嫁時,親友為其贈送一批衣料或生活用品表示祝賀,俗稱“送嫁”。姑娘接受禮物后,則應將夫家定親時所送之“石榴”面包、白糕、紅(米團)、豬肉等分贈親友,以表謝意。
催嫁
俗稱“起轎腳”,即在婚期前兩天,男方應按商定的禮品項目和數量,全數送至女方家,禮盤多至八個。
迎親
迎親前夕,新郎新娘都要“绱頭”、沐浴齋戒。新娘的绱頭是開臉(用細繩絞去面上的汗毛)、梳妝、縛高髻;新郎只剪發、剃臉、戴禮帽,并在帽上扎一圈紅髻線,插上兩朵紅玫瑰花,身穿長衫馬褂。迎親的早上,男方用紅轎或花轎、彩旗,請十音八樂隊迎親。
拜堂
新娘轎到新郎家門首時,除新郎外,其他家庭成員都要回避,并熄滅灶堂里的柴火,寓意“新娘入門無火氣,親人不犯轎頭沖”,以后全家就會和睦相處。新娘下轎后,由媒婆和兩個小孩引至廳堂拜堂。
出廳
拜堂后,新娘由新郎、“花女”(即女儐相)和媒婆引進洞房。新郎在媒婆的導演下用扇子把新娘的“幔罩”向上攪三下,新娘才卸下幔罩,并脫去外衣罩。接著梳妝,涂脂搽粉,圍上珠屏,插上金銀首飾和紅花。然后在媒婆的陪同下慢步出廳堂,行“出廳禮”。禮畢,新郎、新娘由媒婆引去拜見翁姑和前來賀喜的長輩親友。受拜的人都要回敬紅土封,俗稱“壓拜”。壓拜后,新娘回洞房,至次日方能出房。
婚后第三天,女方備辦“換花盤”,由小舅子送到男方家,看望才出嫁的親人。
回車
俗稱“轉馬”。有名氣的人家,在結婚的第三天中午,新郎伴新娘由八樂彩旗鼓隊陪送,坐綠轎回娘家。至傍晚時,新婚夫婦需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