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節,顧名思義是為了表彰和感謝記者為社會所做貢獻的節日,在中國大陸,記者節和教師節、護士節一起,成為目前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那么今天的老黃歷就為你介紹,2018年是第幾個記者節,第幾周年?
2018年是第幾個記者節
問:2018年是第幾個記者節?
答:2018年是第19個記者節。
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其實已經有了記者節。1933年9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命令。1934年8月,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9月1日為“記者節”。后來這個日期就成為國民政府設定的記者節,在臺灣地區至今沿用。
1937年11月8日,以范長江為首的左翼新聞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國青年記者協會,這是今天的中國記協的前身。新中國成立后的1949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對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規定這樣表述:“其他各種紀念節日如:二七紀念、五卅紀念、七七抗戰紀念、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九一八紀念、護士節、教師節、記者節等,均不必放假。”但因為當時沒有確定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中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直到1999年9月18日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再一次明確列入了記者節,但未確定日期。中國記協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建議以中國記協成立日作為“記者節”的日期,中宣部、國務院先后批復同意。
2000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復中國記協的請示,同意將11月8日定為記者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記者節是一個不放假的工作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