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俗話說“入鄉隨俗”。到了泉州,一定要了解當地的結婚習俗,然而也能夠一起了解一些泉州文化。一直都聽說泉州的結婚習俗頗具特色。今天也終于見識到了。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泉州結婚習俗都有哪些特色吧!
古人重婚禮,所以新郎必須親自至女家禮迎新娘,這在古六禮中稱“親迎”。至清代前期,泉州的婚姻禮俗中,除個別宦族外,婚禮皆不親迎,至期,辦好彩轎,遣媒送至女家。古籍對婚姻本義是這樣解釋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
因此古時親迎必在黃昏之后,乃至深夜,連一切迎送人員都得穿黑色禮服,這顯然是遠古時代夜間搶親習俗的遺存。舊時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須頭蒙烏巾,并要有一對轎前燈,這當是沿古禮黑夜親迎之遺跡。
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傷,且全國南北皆然。新娘“哭嫁”可能是思相離而悲,或是隨俗。但民俗學者卻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
接下去就出現了一個精彩的鏡頭: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觀眾們宣稱:日后男不懼內,女不示弱。在此觀眾會心歡笑之際,我們似乎也聞到了八千年前那場父權制代替母權制的激烈革命的火藥味。
容不得我們多遐想,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已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忙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然后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據說遮米篩和踏瓦片是為辟邪,但安溪人卻有獨到的解釋,稱此舉寓有明亡之后,其孤臣遺老尚望:“反清復明”,教示新婚夫婦“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的隱意。至于跨火爐,人們認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靈,將新娘在其家里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氣燒盡。
新娘到夫家后,又有拜天地、挑烏巾、喝交杯酒、宴請賓客等節目,其中鬧洞房為是日婚禮的壓臺戲。俗謂洞房不鬧不喜,不鬧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內可以連續鬧,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說。鬧洞房的內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婦,當眾做出種種親呢舉動,詼諧有趣。但不少地方也因太出格而演成陋俗。
在晉江、石獅僑鄉,有一種叫做“公雞娶婦”的婚俗,這是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華僑,因種種原因,近期無法回家鄉按時完婚,經男女雙方家長協商同意,如期舉行婚禮,新郎則以一只大公雞代替。
這只大公雞在七日內是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后才移到室外雞窩,需精心飼養,至其“壽終正寢”。“公雞娶婦”顯然有不近人情之嫌,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