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滿族沒有早婚現象。從前,在漢族和某些民族中曾流行“指腹婚”、“童婚”、“娃娃親”、“小女婿”、“童養媳”一些陋習,但在滿族中卻沒有這種情況。雖然從前滿族的男女結合也是不自由的,但都要等男女雙方到了青春期之后方才定婚、結婚。
當男女雙方到了一定的年齡時,第一個舉動稱之為“問門戶”。首先由媒人代表男方家向女方家求婚。女方的訥訥(母親)要向媒人了解男方的姓名、年齡、家庭狀況。特別要細間其祖籍、三代經歷??滿族人最注重門第,尤其是軍功。
女方家對媒人的介紹如果滿意,就說一句活話:“這件婚事先進行到這兒吧……”這等于告訴對方,親事有了希望。媒人趕緊討問道:“什么日子聽準信兒?”女方家說某某日。于是,媒人告辭而去。
女方的訥訥送走媒人后,便向丈夫介紹男方的情況。丈夫如同意,訥訥就向姑娘介紹情況,同時也談了丈夫和自己的意見。姑娘如對男方情況較為滿意,便點點頭說:“由訥訥和阿瑪(父親)做主吧!”有的滿族地區流行著雙方父母互相窺看對方的“看門戶”習俗。“看門戶”主要是了解對方的門第和人品,而不是錢財。“看門戶”后,接著便是“小定”。
小定,就是媒人第二次帶著求婚使命來到女方家里,討得女方家的肯定答復之后,便帶著男方的吶吶來到女方家里相看。男方的訥訥若對姑娘的人品、舉止、相貌等諸方面都滿意,便留下簪珥做定禮,這就是俗稱的“小定”。
“小定”后是“返禮”。返禮,指女方家接受男方家的“定禮”之后,選擇吉日,到男方家贈送禮品。從前在女真族早期,男子娶妻可獲得妻子的一份資產。
“返禮”之后是“放定”。“放定”,是指女方家返禮后,男方家要備下首飾、衣物、豬、酒等禮品,選擇吉日,會同宗族親友多人到女方家,女方家也邀集宗族、親友多人相迎。女方家中堂設置供桌,男方家將禮品放置供桌上。男女雙方的阿瑪并肩跪在供桌前,斟酒兩盅互換,俗稱“換盅”,然后女方家設宴招待男方家來的客人。
雙方人席后,果方家的宗族長者站起來致辭,正式向女方家求婚。一般是這么說:“某家小子某某,雖然不肖,已經長大成人,到了娶親的年齡。聽說某家姑娘賢淑聰明,今天前來求親。如蒙應允,我們全族都感到光采。”女方家宗族長者則站起來致謙辭,經男方家宗族長者再三懇求,女方家族長者方才應允。
這時,男方在媒人的引導下,跟隨女方的阿瑪入拜女方家的祖宗板(就是漢族的祖譜,或稱大譜);然后再認阿姆哥(岳父)、額姆哥(岳母)等女方尊長。至此,兩家的姻親關系算正式定下來了。“放定”之后便是“問話”。
男方家經過一番籌備,認為迎親的條件已經具備了,便設宴請媒人和女方的父母一起商定迎娶的日子叫問話。“問話”后是“過禮”。
迎娶的日子定后,男方家便在迎親前的一個月,將為女方準備的服裝、首飾、布匹以及贈送給女方父母的豬、酒等禮品,一并送到女方家,這就是俗稱的“過禮”,也叫“下大茶”。“過禮”之后是“開剪”。
滿族人很講究穿戴,姑娘也都是巧手之人。所說“開剪”,是指女方家選擇吉日,將男方家送來的布匹,陳放進中堂的桌案上,由阿瑪或達達用剪子剪開,然后姑娘按著自己的身材和喜愛的款式,自行裁剪縫制。開剪這天,姑娘要仔細梳洗打扮,并且將發式由辮發改為盤髻(這是滿族的一種傳統頭式)。頭發盤在頭頂上,使人顯得十分莊重。姑娘梳這樣的頭,表示姑娘已經許配他人了。“開剪”之后是贈嫁妝,也叫“過箱柜”。
在結婚的前一天,娘家向姑娘贈送嫁妝,并派姑娘的女伴和弟妹將嫁妝送到男方家。男方家收到嫁妝后,新婿要攜帶“離娘肉”(豬的肋條肉),騎馬到女方家向阿姆哥、額姆哥致謝。
在結婚的前一天,新娘在伴娘的陪同下,來到男方家附近預先借好的住處住下,這叫“打下墅”,也叫“打下處”。新娘住的炕上要放置幾枚錢幣,叫“壓炕錢”。“打下墅”是八旗軍中的古老遺風。當年八旗兵駐守邊陲幾年不歸,遠在故鄉的滿族姑娘信守婚約,千里來完婚,先要在軍營附近借房子住下。
迎親這天到了,新郎、新娘家里的人五更天就起來忙活。新娘家用篷車送親,新郎家用彩車迎親。送親時,新娘的兄弟或族兄要走在車轅兩邊護送,而且要時時留心,嚴禁快速行車,這叫“押車”。“押車”的習俗同古時氏族社會搶親風氣有關,也和后來的軍中完婚千里護送有著緊密的關系。
新娘家的送親篷車,從“打下墅”的地方五更出發;新郎家的迎親彩車,也是五更出發。兩車在途中相遇時,外車廂互相交錯。新娘在送親篷車上換好結婚盛裝,由阿瑪抱到迎親彩車上,叫“插車”。這一儀式也同滿族古老的軍旅婚姻有關。